人大代表建议提高专职委员比例 增强依法履职能力
广东团继续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代表建言——
基层是改革创新的土壤,干事创业的源泉,最受老百姓关注,人大建设意义重大。
要通过完善选举制度,将那些政治素质高、法治观念和履职能力强的社会各界人士选拔出来,优化代表结构比例。
“通过纪念日和公祭日的决定,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废除了劳动教养制度,保障公民合法权利,回应了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关切……去年全国人大的工作,亮点很多。”昨日上午,广东代表团分组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代表们纷纷对全国人大今后的工作提出了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基层是改革创新的土壤,干事创业的源泉,最受老百姓关注,人大建设意义重大。” 全国人大代表、深圳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白天说,现在一些地方基层人大,已在探索闭会期间让代表决定每年要办的民生实事,再由代表对政府办理情况进行测评;通过代表议事会、民生议政会、代表论坛等方式,构建代表议事和决策平台,将会上没时间讨论的话题、没时间解决的问题延伸到会外讨论解决。他建议全国人大加强调研,吸收各地人大工作经验,通过对组织法和代表法的修改,增强人大会议决策功能,丰富会议期间和闭会期间的工作内容。
“完善选举制度,要在党的领导下,保障人大代表和选民的提名权、选举权得以充分实现,让选举在阳光下进行,杜绝各类破坏选举情况的发生。”白天还建议进一步完善代表选举和工作制度,扩大公民有序参与,将那些政治素质高、法治观念和履职能力强的社会各界人士选拔出来,优化代表结构比例。
来自企业界的全国人大代表黄建平指出,近年来一些地方出现的“傍名牌”现象给不少合法经营的企业造成了损失。“所谓‘傍名牌’是指擅自将他人知名字号或商标作为自己字号申请登记企业名称,并以多种方式在市场上使用,制造市场误认、混淆的不正当竞争行为。”黄建平历数了“傍名牌”的主要危害,包括侵犯知识产权、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破坏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以及严重影响企业自主创新、转型升级等。黄建平建议,要梳理和完善《民法通则》、《商标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等法规,并结合当前商事登记改革中推行的“宽进”与“严管”做法,改进相关登记制度。
全国人大代表、广州越秀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张招兴建议,要继续加大专职委员制度的探索,提高专职委员比例,发挥好专职委员的作用,进一步增强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职的整体能力。 (记者黎蘅、李栋、王纳、杨洋、杜安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