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析“马航失联航班”维权 家属索赔或可超500万
马来西亚总理纳吉布24日宣布,新的数据显示,失联的马航MH370航班在澳大利亚城市珀斯西部的南印度洋海域坠毁。北京法学会航空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张起淮认为,如果一旦确认航班“失事”,此事件将引起巨额索赔诉讼。
赔偿金额是多少?或可超过500万元
张起淮介绍,赔偿主要看责任,如果承运人没有责任,因不可抗原因造成的损失,承运人的赔偿就有限额。按照《蒙特利尔公约》,不管有无过错,承运人必须对旅客的人身伤亡承担赔偿10万特别提款权,承运人不得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据介绍,特别提款权是指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创设的一种储备资产和记账单位,并不是真实的货币,使用时必须先换成其他货币。据北京晨报报道,根据3月11日的汇率,10万元特别提款权约合人民币94万余元。
如果承运人是事故有过错,则需要承担的赔偿责任没有限额。“如果是恐怖事件,比如劫机,精神痛苦大,一般索赔的金额会比较高。如果是劫机,赔偿有可能达到500万元人民币以上。” 张起淮说,乘客遭遇空难获得高额赔偿有先例,“比如洛克比空难,每个受难者家庭获得1000万美元的赔偿。”
在哪里提起诉讼?中国、马来西亚都可成为管辖地
张起淮介绍,跟据《蒙特利尔公约》,失事航班的出发地、经停地和目的地均可适用该公约。也就是说,马来西亚、中国,都可以成为赔偿诉讼的管辖地。在哪里提起诉讼由乘客的家属进行选择。“管辖地的生活水平高,法律规定的赔偿标准高,都是获得高额赔偿的依据。”因此,张律师提醒家属在选择诉讼地的时候,可以考虑诉讼是否便利,以及赔偿标准和当地生活水平。
被告是谁?制造商、航公公司、政府有可能成被告
张律师介绍,此诉讼的原告肯定是马航失联航班乘客的家属。但是被告可以是多个。“我觉得飞机的制作商、航空公司,甚至是当地政府,都可能成为被告。”张律师认为,即使没有证据证明其在飞机失联事件中负有责任,马来西亚政府在搜救中也是有责任的。(记者 李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