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热议“马航失联”乘客家属在各国如何维权
研讨会现场
近日,“马航失联法律问题座谈会”在人民网召开。中国政法大学覃华平博士,北京律师刁伟民,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李寿平,瑞贝克律师事务所律师,及郝俊波律师事务所律师郝俊波参加了会议,就马航失联航班事件进行了座谈。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郭萍及律师张起淮针对相关话题提供了书面的意见。
专家分析及给家属的建议如下:
在哪里起诉?
由于本次发生马航飞机空难事故,属于国际航空旅客运输,目前国际上有专门的国际公约,即《统一国际航空运输某些规则的公约》(1999年5月28日 蒙特利尔)(以下简称蒙特利尔公约)予以调整。目前马来西亚、中国、美国等都是该公约成员国。因此如果旅客家属以旅客运输为由索赔的话,应当是根据该公约的相关规定。
根据蒙特利尔公约第33条有关管辖权的规定,针对旅客人身伤亡索赔,家属可以 “向承运人住所地、主要营业地或者订立合同的营业地的法院,或者向目的地点的法院提起。”根据案件事实情况,即可以向马航所在国——马来西亚,目的地——中国起诉。当然如果旅客能够证明客票的订立地不在马来西亚、中国,而是在其他第三国的,也可以在第三国起诉。
如果跟飞机质量有关,家属还可以根据产品质量法,向波音公司所在国——美国或发动机生产国英国起诉,但是理由只能是产品质量存在问题。
在美国起诉的分析:
1、诉讼成本:
(1)诉讼费用:联邦上诉法院每个案件的受理费为100美元,联邦最高法院每个案件的受理费则为300美元。
(2)诉讼时间:就诉讼时间来说,美国普通民事案件一般耗时14个月(产品责任案件平均处理期间25个月多),在积案的情况下则耗时从2-10年不等。
(3)律师费用:律师费用较高,律师计时收费高达每小时几百美元,胜诉酬金可能高达上千万美元。但,有一些律所承诺前期费用由他们承担,拿到赔偿后再根据索赔的数额按比例提取,成本将降低。
(4)交通费用,美国诉讼的交通、食宿费用很高。
2、诉讼风险:
(1)美国法院有可能不受理。美国法院受理案件有两个前提:必须是与美国或美国公民的利益有关;美国比其他国家更方便进行诉讼。或者其他更适合审理案件的法院迟迟不予受理或开庭审理。如果不符合这两个前提,美国的法院有可能不予受理。所以,要想现在就在美国提起诉讼,要有不被受理的精神准备。
(2)在美国法院起诉的败诉风险:在美国起诉,只能以飞机出现产品质量问题提起产品责任之诉。有律师认为,只要不排除波音公司的质量问题,波音公司就应该赔付,家属的举证责任比较低。但是有专家分析认为,从目前披露的情况看,航班失联存在多种可能,起诉波音公司还不是特别现实。虽然波音公司要证明在事件中没有任何过错很难,但是让法院相信在此事件中波音有过错也有困难。综上,起诉波音公司有机会获赔,但是存在较大的败诉风险。
3、案件胜诉后执行风险:实际的赔偿责任实际上由保险公司来承担,打赢官司后,保险公司有赔偿义务,执行难度小。
4、获赔金额:美国联邦航空管理局在2011年的时候将人的生命价值定在600万美元。根据以往案例,在美国,不同受害者得到的赔偿从几十万到几百万美元不等。案例:在2009年英国航空BA038号航班的10名乘客对波音公司发起诉讼,最后波音公司向他们每位赔偿100万美元。可以说,美国是世界上空难赔偿最高的国家。
在中国起诉的分析
1、诉讼成本:
(1)、诉讼费用:费用不高,而且很有可能减免。
(2)诉讼时间:在中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一审普通案件审理期限为6个月,二审案件为3个月,加上诉讼可能出现的管辖权异议、申请回避等程序,诉讼时间一般是1年。
(3)律师费用:不一定,一般情况下比美国等国家的律师费用低。
(4)交通费用:比其他国家费用低,且便利。
2、诉讼风险:中国法院立案不存在困难。在中国起诉,只需要在起诉前确定被告和诉讼请求。但是,目前还在搜救阶段,根据目前披露的信息,尚未确定有事故导致了旅客的死亡和伤害等有关产生损害结果的证据。胜诉的可能性不大。
3、诉讼后的执行风险:胜诉后,该案有可能涉及到判决的跨国执行。存在执行不了的风险。不过,有律师提出,如果是起诉马航,并且马航败诉,因为有保险公司承保,即使数年后马航破产,保险公司也会支付判决上的金额。
4、获赔金额:在中国起诉,按照北京市的居民收入标准计算,有可能获得的赔偿数额大概在120万至150万人民币。案例:2008年伊春空难每位遇难旅客获得的96万元人民币,但是这个赔偿金额一直备受争议。
在马来西亚起诉的分析
1、诉讼成本:因为交通和律师费用等比较高,诉讼成本是在中国起诉的五倍。
2、诉讼时间:一般是1到2年。
3、诉讼风险:法院受理的可能性比较大。但是,家属比较担心是否能获得公正审判。
4、获赔金额:50万美元左右。目前已经有家属拿到3000美元的抚慰金,但该笔款项并不一定构成马航给旅客家属的先行赔付款项。
专家四点建议:
1、确定诉因,选择被告:若仅根据《蒙特利尔公约》提起诉讼,那么马航是被告。如果提起与飞机设计或制造有关的产品责任诉讼,那么波音公司、飞机零部件制造商以及飞机运营商马航可以作为被告。
2、选择起诉的时机:在这方面,专家和部分律师的意见不统一。有专家指出,根据蒙特尔公约的规定,家属赔偿的一个重要条件是要发生航空事故。即航空器的运行导致航空器的损害或者出现的人员伤亡。而事故是旅客的家属提起赔偿的一个前提条件。对飞机失踪的界定,也要求在官方的搜寻全部结束以后仍然没有找到飞机残骸的情况下才能宣布飞机失踪,也就是说目前尚未认定“损害已经产生”。。所以,提起诉讼为时尚早。
而有部分律师表示,打捞黑匣子,发现残骸,不是这个案子的必要条件。家属如果等真相被公布之后再起诉,会非常被动。而且此事件很罕见,真相何时公开很难说。建议家属现在就着手诉讼。
3、在哪里起诉:部分律师建议在美国提起诉讼,获得比较高的赔偿,但同时在美国起诉有比较大的诉讼成本和比较长的诉讼过程,而且败诉的风险比较大。在中国起诉,赔偿标准比较低。
4、索赔方式:有律师和专家建议,先提起诉讼,给马航或者其他被告施加压力,迫使他们与家属进行谈判,确定赔偿金额。有专家建议,司法途径并不是唯一的途径。还可以通过外交途径的谈判进行解决。
5、如果出现劫机等恐怖袭击,这种情况下的赔付和一般风险导致的空难事故的赔付是不是一样:在空难赔偿中,原因和赔偿结果是有直接关系的,是劫机造成的,还是机械故障造成的,还是操作不当造成的,不仅责任人是有直接关系,赔偿的数额也是有关系。如果是天气原因造成的,由承运人也就是马航进行赔付。如果马航能证明在对此事故没有责任,或者能证明此次事故完全是第三方的过失导致的话,马航都可以享受责任限制,即每名旅客的赔偿责任限制是113,100特别提款权。1特别提款权大约=1.544美元,1美元=6.198人民币,折算下来大约96万人民币。在此案中,如果是因劫机造成的,马航是责任人,其赔偿的金额要高于96万人民币。如果是因为机械故障造成的,承运人和飞机制造商也就是马航和波音都是责任人。从实践来看在美国提起人身伤亡索赔,获得赔偿的数额确实要高于其他一些国家。记者 李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