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为揽工程多次行贿国家工作人员 获刑8年
2014年05月29日 13:35 来源:深圳特区报 参与互动(0)
2012年,罗湖翠竹街道原党工委书记陈学度因网帖举报被查,牵出行贿人陈福卷系列行贿案件。5月26日,盐田法院对被告人陈福卷行贿一案作出一审判决,以行贿罪判处被告人陈福卷有期徒刑8年。
2008年至2013年期间,被告人陈福卷为承揽深圳市罗湖区翠竹街道、东晓街道等多个街道的工程项目,多次给予国家工作人员陈学度、黄某洲、牛某海、刘雪松(四人均另案处理)以财物,共计人民币650.8万元、港币58万元。其中,陈福卷为了得到当时陈学度在东晓、翠竹街道办事处任职期间的关照和帮助,在2008年至2013年春节分6次共送给陈学度现金港币58万元、人民币2万元。
2008年年初至2012年年底,被告人陈福卷为获得罗湖区多个街道的项目经费补助,多次请托时任罗湖区笋岗街道办事处基建科负责人黄某洲帮其与时任罗湖区财政局预算科科长牛某海疏通关系,申请到项目经费补助共计人民币2146万元。为了感谢黄某洲、牛某海的帮助,陈福卷分多次送给黄某洲好处费共计人民币643.8万元,其中牛某海分得214.6万元。(记者 高建荣 通讯员 孙晓康)
【编辑:刘彦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