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和外籍男友谈恋爱 沦为毒品走私犯被抓获
先找一个中国女友谈恋爱,再用感情和金钱作诱饵,诱导其从境外走私毒品入境……6月25日,记者从省法院举行的“6·26”国际禁毒日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外国毒品犯罪分子指使、雇用我国女性公民走私毒品的案件在我省已发生多起。省法院当天公布的四起典型毒品案中,就有一起这样的案例。
2010年 7月 15日,迈克尔(MICHAEL EJIKE ONUOHA,尼日利亚国籍)多次安排其女友李某某前往马来西亚吉隆坡,李某某返回时均带一行李箱交给迈克尔。2011年7月8日,李某某在迈克尔的安排下前往吉隆坡,同月15日返蓉。在成都双流机场入境时,其随身携带的旅行箱夹层中,两包用锡箔纸包装、净重2507.5克的淡黄色粉末状物品被查获。经鉴定,检出海洛因成分高达58%。李某某取保候审后回到广州。迈克尔为了拿到箱子,7月21日前往东莞找李某某时被挡获。
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迈克尔违反国家对毒品的管理法规和海关法规,明知是毒品还安排他人携带入境的行为,已构成走私毒品罪。迈克尔参与走私海洛因2507.5克,数量大,应予严惩,依法判处其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一审宣判后,迈克尔不服提出上诉。省法院二审认为,一审法院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维持原判。
法院析案
省法院分析认为,迈克尔走私毒品案,是一起较为典型的外国毒品犯罪分子指使、雇用我国女性公民走私毒品的案件。近年来,此类案件在我省发生多起,仅案发当年,成都中院就受理了此类案件10余起,其共同特点:一是犯罪模式基本相同。都是外国毒犯以谈恋爱为名,指使、雇用我国女性公民,利用箱包藏毒的方式走私毒品入境;二是藏毒方式隐蔽,一般需要对箱包采用切割等破坏手段才能发现藏匿的毒品;三是外国毒犯反侦查能力强,往往只抓获了携带毒品入境的嫌疑人,此案是为数极少抓获走私毒品雇主的案件;四是被雇用人往往打着运送衣物等幌子,对于判断其是否明知携带毒品认定较为困难。(记者 刘春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