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子拐骗幼女被判刑 因担心娶不到媳妇作案
2014年09月24日 13:32 来源:华西都市报 参与互动(0)
家住农村的王某未曾谈对象,其母担心娶不到媳妇,多次怂恿同村未满14周岁的小芳与王某谈恋爱,并唆使两人外出打工,培养感情。抵达打工地当晚,王某便强行与小芳发生性关系。近日,南充市蓬安县人民法院依法对母子二人作出判决。
2013年10月,蓬安县检察院以王某犯拐骗儿童罪、强奸罪,李某犯拐骗儿童罪向南充市蓬安县法院提起公诉。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受害人小芳未满14周岁,系幼女。被告人王某、李某知小芳系幼女的情况下,拐骗小芳脱离监护人的监护,其行为构成拐骗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2年;被告人王某明知小芳不满14周岁,拐骗其外出怠工,犯拐骗儿童罪;随后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其行为构成强奸罪并应从重处罚,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6年。
【编辑:王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