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一黑心店主生产销售毒白粿被判刑五年
2014年12月03日 15:05 来源:福建日报 参与互动(0)
11月26日,漳平市法院一审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被告人官某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10万元。
2011年9月至2013年8月28日期间,官某在永福镇福里村经营自家米粿店的过程中,为了使生产的白米粿更加有口感,前后两次从泉州一家店铺购买了共计50公斤的硼砂。官某平均每天生产添加硼砂的白米粿70公斤,主要批发给永福菜市场的李某某等人进行销售,剩下的自己零售。在此期间,官某共销售添加硼砂的白米粿约4.9万公斤,销售总额达26.7万元。2013年8月28日,官某的不法行为被漳平市质监局工作人员查获。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官某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硼砂,情节严重,鉴于其到案后能如实坦白自己的罪行,遂依法作出前述判决。 (陈立烽 涂汀英)
【编辑:孙静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