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格案真凶”一审死刑 管教民警称其现有求生幻想
视频:赵志红一审被判死刑 法院认定其系“呼格案”真凶 来源:中国新闻网
今天上午,赵志红被带上法庭
今天上午,备受关注的赵志红案在内蒙古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呼市中院)一审公开宣判。法院以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盗窃数罪并罚,对赵志红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53000元,同时,判决赵志红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经济损失共计102768元。
对于判决,赵志红当庭表示,自己需要考虑之后再决定是否上诉。
社会公众及媒体关注的“4·9女尸案”的真相今天被揭开。在上午的宣判中,法院认定该起犯罪系赵志红所为。一审法院认为,赵志红始终承认该起事实,且有证人证言、现场勘查笔录、尸体鉴定意见、指认现场录像等证据在案佐证,供证能相互印证,足以认定。但是,赵志红故意杀死被害人后奸尸,构成故意杀人罪,不构成强奸罪。
1月5日,该案在呼市中院开审,法庭就起诉书指控赵志红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盗窃的多起犯罪事实,开展了法庭调查,组织控辩双方进行了举证、质证和法庭辩论。法庭对附带民事诉讼部分进行了合并审理,历经三天。庭审中,赵志红始终坚称“4·9女尸案”是自己所为。呼市公安局原主管刑侦的副局长、“4·9女尸案”专案组组长赫峰向法晚记者透露,自2005年赵志红到案后的9年多时间里,他始终没有翻供。
一位管教民警告诉法晚记者,在羁押期间,赵志红自认“自己有立功表现,还抱有求生的幻想”。
宣判 手段残忍数罪并罚一审死刑
法院以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盗窃数罪并罚,对赵志红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53000元,同时,判决赵志红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经济损失共计102768元。
一审审理查明,1996年4月至2005年7月间,被告人赵志红在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乌兰察布两地连续实施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盗窃犯罪共计21起。其中,故意杀人致10人死亡,强奸妇女、幼女共13名,抢劫财物价值31400元,盗窃财物价值3500余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赵志红故意杀人后奸淫尸体或强奸妇女后为灭口而杀死被害人,共致10人死亡,还多次强奸妇女、幼女,情节恶劣,多次采用暴力胁迫手段入户或拦路抢劫,抢劫数额巨大,多次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分别构成故意杀人罪、强奸罪、抢劫罪和盗窃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但指控赵志红盗窃金戒指一枚的证据不足,该起事实不予认定,另有3起指控中的部分罪名不能成立。
对赵志红及辩护人提出的指控赵志红盗窃金戒指一枚的证据不足及赵志红具有坦白、犯罪未遂情节的辩护意见,予以采纳。对赵志红提出具有自首、立功情节等辩解,及其辩护人提出的部分事实不清,指控的部分罪名不能成立,要求对赵志红从宽处罚的辩护意见,不予采纳。
法院认为,赵志红犯罪性质特别恶劣,手段特别残忍,社会危害极大,后果和罪行极其严重,且系累犯,依法应从重处罚。虽然赵志红主动坦白部分罪行,部分犯罪系未遂,但根据其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对其不足以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焦点 赵志红确为“4·9女尸案”真凶
上午9时许,呼市中院的门口已经有很多协警、工作人员和交警在维持秩序。很多人以及媒体记者等候入场,电视媒体转播车也停在这个大楼下方。据了解,因为该案社会关注度高,呼市中院在昨天下午就办理了今天的旁听预约登记,今天的宣判是在呼和浩特市中院的2号法庭进行。
昨晚,呼格吉勒图的父母确认今天会来旁听宣判结果。宣判法庭只能容纳60人,呼格的父亲李三仁告诉媒体记者,他们昨天来登记时已经有四五十个人了,差点没预约上,他们来就是想关注跟自己儿子冤案密切关联的“4·9女尸案”,想听听“案子到底是不是赵志红实施的”。上午,呼格父母穿戴整齐,如约来到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旁听。
今天,“4·9女尸案”终于有了一个结果。公诉机关认为该起犯罪系赵志红所为,其行为构成故意杀 人罪、强奸罪。赵志红对该起事实当庭予以供认,其辩护人提出,认定该案系赵志红所为的证据不足。
一审法院认为,赵志红始终供认该起事实,且有证人证言、现场勘查笔录、尸体鉴定意见、指认现场录像等证据在案佐证,供证能相互印证,足以认定。但是,赵志红故意杀死被害人后奸尸,构成故杀人罪,不构成强奸罪。
法晚记者从相关渠道获悉,根据公安机关关于羁押人员进餐的相关规定,赵志红今晨在呼和浩特市第一看守所的早餐和其他犯罪嫌疑人一致,即条形馒头、稀饭和榨菜。按照当地公安机关和司法审判机关关于刑事犯罪嫌疑人的提审惯例,赵志红今晨7时30分早餐完毕后被押往呼市中院,经特殊通道抵达临时羁押地点,等待开庭传讯。
管教民警称赵志红现有求生幻想
一位曾经负责看管赵志红的管教民警向《法制晚报》记者透露,在“呼格案”启动再审程序之后,以及呼格被宣判无罪前后,办案人员按照法定程序多次提审了赵志红,赵志红均供述“4·9女尸案”是自己所为。
2015年1月5日,呼市中院开庭审理了赵志红案,在法庭上赵志红再次供述“4·9女尸案”是其所为,他的多次供述与公安机关掌握的案情高度吻合。当审判长问赵志红要不要为自己辩护时,赵志红说:“我不想为自己做什么辩护,因为我犯的罪太大。”
然而,之前抱着“必死的准备”的赵志红如今心理也有了一些变化。“赵志红向警方供述了公安机关尚未掌握的部分案情及呼格案的诸多作案细节之后,他从以前认为自己必死无疑到如今认为自己立功而产生了求生的幻想。”上述管教民警说。
在获知了赵志红的宣判结果后,呼格的母亲尚爱云在接受《法制晚报》记者采访时说,“赵志红杀了那么多人,呼格替他背负了18年的强奸杀人罪名,我儿子当年被枪决实际是替他死的,他背负那么多的命案,被判死刑是罪有应得。”
实际上,在几天前,“4·9女尸案”被害女子的父亲就已经得知赵志红今天宣判。他表示:“前几天,我就已知道,但庭审我不想去,也不关心赔偿的事情,因为我和老伴年纪都大了,家里经济条件不好,我现在最希望的是政府能把我老伴的低保问题给解决就行了。”
赵志红的父母面对儿子的宣判结果,似乎一直都有心理准备。赵志红的母亲刘爱女称,“前几天就接到法院的通知,让参加庭审,但我和老伴没参加庭审,法院该怎么判就怎么判吧。”
关于赵志红向警方主动交代警方尚未掌握的案情算不算立功,以及立功对量刑有何影响,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洪道德在接受《法制晚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从媒体披露的案情来看,赵志红背负了多起强奸杀人案,“也就是说,他不止一个死罪,他的所有立功行为,是抵消不了他的全部罪行的。”
呼格父母举报“4·9女尸案”办案人员
《法制晚报》记者获悉,呼格吉勒图父母李三仁、尚爱云夫妇已于1月20日上午前往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递交了关于1996年“4·9女尸案”的举报控告材料。据悉,此次控告举报对象包括呼格冤案中终审审判长杨小树在内的公、检、法办案人员。
李三仁、尚爱云夫妇向检察院举报控告的对象包括:“4·9女尸案”专案组侦查阶段的专案组警员,出庭支持公诉的呼市检察院检察官和呼格案一审、二审的所有合议庭法官、书记员。李三仁、尚爱云夫妇在材料中还特别提到,希望对当年造成冤案的办案人员及相关负责人依法展开调查,不论调整到哪个岗位,不论在职还是离职,都要追责到底,依法严厉处理。
去年12月,曾有办案人员因此受到调查。新华网发布消息称,呼格吉勒图案原专案组组长、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副局长冯志明,因涉嫌职务犯罪,于2014年12月17日下午被检察机关带走,接受调查。冯志明成为呼格案启动追责后,第一个被调查的责任人。
1996年4月9日
“4·9女尸案”发生,61天后法院判决呼格吉勒图死刑并立即执行
2005年
“4·9女尸案”真凶赵志红落网
2006年11月28日
法院不公开审理赵志红案,因赵志红当庭指出检察机关的控诉漏掉了1996年那起强奸杀人案,庭审暂停。
2014年
11月20日 呼格吉勒图案正式再审
12月15日 呼格吉勒图被宣告无罪
12月16日 检方宣布,经对“4·9女尸案”审查,对赵志红追加起诉
12月17日 原呼格案专案组组长冯志明被带走调查
2015年
1月5日 停审9年后,赵志红再次受审。
2月3日 呼格父母领到国家赔偿金共计2059621.40元 文/深度记者 林红 记者 温如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