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关注“呼格案”平反:舆论压力等促使冤案纠正
视频:《新闻1+1》:赵志红案 不是呼格案的终结! 来源:中央电视台
(节目导视)
解说:
今天,赵志红案一审宣判。但公众却把更多的关注目光投向了呼格案。
呼格吉勒图的母亲 尚爱云:
想起我儿子当年的局面,我还是那么心痛。拉进赵志红那一瞬间,我就想起我儿子当年的局面是那么残酷。
解说:
从2005年赵志红的主动招认,到2015年最终被判定为真凶,一起案件的审理走过了怎样的10年?
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原副局长 赫峰:
因为这个案子再审不再审,怎么审,我们呼市公安局,我们内蒙公安厅是决定不了的。
解说:
呼格父母已经领到国家赔偿,当年的办案人员也全被调查,但一个冤案究竟是如何办成的,公众仍需要真相。
《新闻1+1》今日关注:赵志红案,不是“呼格案”的终结!
董倩 主持人:
晚上好,欢迎收看正在直播的《新闻1+1》。
今天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宣判,“4.09”案的真凶就是赵志红。如果赵志红不提起上诉的话,那么今天的宣判就是最终的宣判。这样一个宣判,也同时意味着曾经被认为是真凶的呼格吉勒图是清白的,是无辜的。
呼格吉勒图已经早早离开了人世,而赵志红由于面临死刑也会不久于人世。两个人素未相识,但是他们的命运却被紧紧的纠缠在一起。那么今天我们还是先来关注赵志红的宣判。
解说:
作案时间长达9年零3个月,身负21起案件,强奸妇女、幼女13人,导致10人死亡的赵志红,以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盗窃等四项罪名,今天被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死刑。
审判长:
被告人赵志红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强奸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53000元。
解说:
然而,今天公众并没有将关注的焦点,锁定在罪行累累的赵志红身上,而是将其与“呼格案”紧密联系。在宣判现场的呼格父母,也被媒体紧紧包围。
呼格吉勒图母亲 尚爱云:
这个判决体现了法律是公正的,体现了咱们中国法律是那么明确,那么透明。想起我儿子当年那个局面,我还是心痛。看见赵志红一上去,我就想起我儿子当年那个局面是那么残酷。
解说:
呼格吉勒图,因为1996年发生在呼和浩特市第一毛纺厂女厕内的一起强奸杀人案,已经在当年被执行死刑。而今天,真正的凶手赵志红才得以宣判。与呼格父母被媒体围住形成强烈反差的是,赵志红的父母并没有出现在宣判现场。关于呼格吉勒图案,赵志红的家人也是通过媒体才知道的,对于案件的细节,他们知之不多,他们只知道,有个年轻的小伙子,因为自己的儿子被冤枉了。
赵志红母亲 刘爱女:
我给人家道个歉吧,养下这种儿子,把人家好端端的孩儿给那个什么了,他做的错事把人家好人连累了,我们给他们大人道个歉。
解说:
2014年12月15日,当内蒙古高院向呼格吉勒图父母送达再审判决书时,赵志红的母亲就通过电话,向呼格吉勒图的母亲表达了歉意,并代替赵志红说了声“对不起”。今天,呼格吉勒图的母亲也向媒体表示:“我们会记住他(赵志红),(虽然)他不可饶恕,但是没有他的坚持,呼格吉勒图案也不会平反。”
主持人:
4.9案,我们回顾一下是发生1996年,那么将近十年之后,那么2005年,那么2005年也离今天过去了十年,在这一年赵志红落网,从那一天开始,赵志红就说这件事是他干的,而且从未翻供。十年之后法律终于认定真凶就是赵志红,而另一个曾被认为是真凶的呼格吉勒图已经不在人世了。
在去年12月15日的时候,呼格吉勒图被宣判无罪,因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那么今天赵志红被认定是真凶,可以确定呼格是清白的。
那么接下去我们就连线一位专家,来自中国人民大学诉讼制度及司法改革研究中心的陈卫东主任。陈主任在去年的时候我们看,内蒙高院给呼格的父母送去了一份判决,那么这应该说从法律程序上说明呼格是无罪的,那么今天对赵志红宣判之后,是不是这也就意味着在从这个法律事实上呼格也是无罪的,这是否需要内蒙高院再出具一份新的判决?
陈卫东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
不是这样的。2014年12月15日,内蒙古高级人民法院再审改判呼格吉勒图无罪,既是从事实上,也是从法律上认定呼格吉勒图无罪。因为法院的判决认为,没有确实充分的证据证明呼格吉勒图是4.9案的真凶,所以从法律上应当宣布他无罪。所以赵志红案,虽然今天宣布认定了他是4.9案的真凶,但是并不需要还要再出具一份从事实上认定他无罪的判决。
主持人:
好,谢谢陈教授给我们的解释。接下去我们要关注另外一个问题。2006年11月的时候,赵志红就曾经写过一份申请书,说自己是这件事情的真凶,这个案件的真凶。那么在今天对于赵志红的这个案件宣判过程中,明显并不是基于他写的这个他的自供,那么在此之外还有什么呢,今天我们看审判长是说的,他说“前述事实,有作案工具剪刀等物证,报案材料,被告人赵志红的前科判决及释放证明等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DNA鉴定意见、指纹鉴定意见、血型鉴定意见、尸体鉴定意见、现场勘察笔录、指认现场录像等视听资料,及被告人赵志红的供述等证据在案佐证。”
那么也就是说这些证据是作为今天宣判的时候法院采信的证据。好了,赵志红是4.9案的真凶,这个已经真相大白,那么为什么这样一个真相,要历经将近十年的时间才最终能够出来,我们继续关注。
解说:
1月5日,在赵志红案一审庭审现场,除了呼格的父母,还有一位特殊的记者,他就是推动呼格案重审的新华社内蒙古分社记者汤计。
汤计 新华社内蒙分社记者:
呼格吉勒图的父母听邻居说,公安局又去勘察现场了,他们找到我们新华社,我当时跟一个年轻记者我们俩了解这个事,一直在向中央反映。
解说:
2005年10月,赵志红因涉嫌多起命案被捕。在他供述的10多起命案中,第一起就是1996年4月9日晚上的公厕杀人案。
赫峰 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原副局长:
比方说这个头发是什么样的发型,头发长短讲得要比呼格吉勒图讲得细,讲的与实际相符。
解说:
2006年11月28日,呼和浩特市中院对赵志红案开庭审理,但检方的公诉书却只字未提“4.09”女尸案,赵志红当庭抗议。随后法庭休庭,没曾想,这一暂停就长达9年。在看守所的赵志红,随后递出了一份《偿命申请书》。
尊敬的高级人民检察院检察官,您们好:
我是“2•25”系列杀人案罪犯赵志红,我于2006年11月28日已开庭审理完毕。其中有1996年4月发生在呼市一毛家属院公厕杀人案,不知何故,公诉机关在庭审时只字未提!因此案确实是我所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