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7月8日电 据香港大公报报道,七十二岁内地回流港人因不符合居港满三百日规定,被拒申领俗称“生果金”的高龄津贴,七日申请法援,挑战社署的离港限制。香港劳工及福利局局长张建宗表示,会考虑放宽“生果金”及伤残津贴的离港限制。社署正研究高等法院早前有关申领综援离港限制违反基本法的判决,再考虑是否提出上诉。
为了节省生活开支,七十二岁的林伯五年前起搬到广东三水居住,但近年个人资产大减,加上健康状况转坏,今年四月决定回港与妻子和儿媳同住,并向社署申请“生果金”,社署职员指林伯过去一年有近三百天不在香港居住,要求他十个月后再提出申请。林伯认为离港限制并不合理,昨日在小区组织协助下,到法援处申请法援,准备入禀法院,寻求司法复核,挑战申领“生果金”前一年离港时间不多于五十六天的规定。
现时香港约有五十万名长者申领“生果金”。去年因申请人不符合连续居港规定而被拒的个案数字分别为:三十四宗综援申请、二千八百一十宗“生果金”申请及四百一十四宗伤残津贴申请。张建宗说,政府会研究是否撤销对“生果金”和伤残津贴申请人的离港日数限制。他表示,由于高龄津贴毋须经过入息审查,只要符合资格就可以申领,因此需要时间仔细研究法律的条文以及施行后的影响。
张建宗认为,一旦全面取消离港限制,可能导致大量不在香港居住的长者回港申请生果金,对公帑造成负担,建议未必可取。他说,有关资格限制,是按订立规定当时的理据而制定,希望政府的资源能有效运用。
张建宗表示,综援标准金额每年按综援指数的变动而调整,确保金额的购买力得以维持,政府会因应经济转变,发放一次性措施,顺境时与市民分享成果。
另外,高等法院早前裁定,要求综援申请人连续居港一年的规定违反基本法。张建宗表示,社署已暂停执行离港限制的规定,当局正详细研究判词的法律理据及其影响,会考虑是否提出上诉。根据律政司的法律意见,判决只是针对综援计划,法律上不会直接影响高龄津贴及伤残津贴的居港规定。
参与互动(0) | 【编辑:李娜】 |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