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9月9日电 据香港明报报道,香港一48岁男子于3年前趁11岁女儿看电视时非礼她,女儿哑忍多时,其后该男子变本加厉,3度在家中强奸女儿,至去年女儿才向女同学揭发,8日,该男子认罪后承认因垂涎女儿美貌而犯案。
任职厨工的被告8日在高院承认3项乱伦和1项非礼罪名,控罪指出,被告在2007年至2009年,即女儿11至13岁期间,先后与她非法性交及非礼她,案件押后至9月28日判刑,其间索取被告的背景和心理报告,以及事主的创伤报告。
案情指出,2007年,当时11岁就读小学四年级的女儿在家中与被告看电视,家中只有父女二人,被告即对女儿性侵。
女儿一直哑忍,被告变本加厉,他先后在2009年8月至2009年9月期间,在家中性侵女儿。
至2009年8月,女儿与女同学倾电话时透露曾被父亲非礼,女同学当时以为事主只是说笑,至翌年1月,女儿再次致电同学,指又再被父亲非礼;同日,女儿把事件告知一名读大学的男网友,最后在女同学和男网友的鼓励下,向学校社工揭发事件并报警。
被告今年1月被捕,警诫下他指“女儿想跟我性交,所以我跟她性交”。辩方8日求情时指出,被告觉得女儿很有吸引力而犯案,现已感到非常后悔。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