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9月10日电 据香港明报报道,香港一女教师与13岁女学生发展畸恋并发生亲密性关系,成为罕见的女教师非礼女学生案件。女教师9日被裁定3项非礼及管有儿童色情物品罪名成立。法官强调,性取向非本案判刑关键,又指受过良好教育的被告,虽然定罪后损失重大,却是咎由自取。
被告女教师自小学三年级就在北爱尔兰求学,直至中学毕业后获香港大学录取攻读精算系。法官9日判刑时提及,被告受过高深教育,相信她有一定能力,才能先后在多间名校任教,但被告日后相信难以在香港再找到教职,被告年纪尚轻,确实可惜。
虽然被告的大律师求情时指被告做了唯一的错事,是未待女生满16岁便跟她发展亲密关系,更认为两人的身分不应在法官考虑判刑之列;但法官指被告身为老师,是众家长及同事等人的期望,在一些行为上应做好榜样。
现已16岁的女生出庭作供时,曾全盘推翻自己当初在录像会面中向警方对被告女教师的指控,又否认与被告有过亲密的性行为。
但法官裁决时指女生在录像会面中由描述如何跟被告发展成情侣,至两人循序渐进发展亲密关系,均与被告的招认证供相吻合,而女生能细致描述,这并非一名15岁女孩能实时凭空捏造出来的;再考虑到女生没有诬告被告的动机,理应不会因警方的威吓而对被告诬蔑得如此透彻。
法官认为女童可能出于深深的同情,故在庭上推翻证供以挽救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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