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9月11日电 据香港文汇报报道,香港一所中学原邝姓女教师,不满校方规定女教师须穿裙上班,终因不堪压力而辞职。今年5月,她透过香港平等机会委员会入禀法院,指该校违反《性别歧视条例》。校方日前主动与女教师和解,道歉及赔偿,并同意检讨教师衣着守则。
原告人邝皓凝10日向传媒透露,事件使她承受巨大压力,包括失去教职,但仍然感到意义比代价大,并不后悔。她回忆该段上学日子时称,试过在校内情绪濒临崩溃,要找社工辅导。每晚都失眠,瘦了5、6磅,很焦虑,上学时须面对校长和同事。
校方不必要地限制她对上班服的选择,对男教师却没有相应的限制,邝皓凝认为校方有歧视,她希望本案能让学校检讨校内衣着守则。
邝皓凝是在今年5月透过平机会入禀区域法院,控告当地的马鞍山冯尧敬纪念中学校长孙莉华及办学团体。入禀状指,原告人于2007年7月受聘,孙校长开学前指,该校女教师必须穿裙上班。开学首天邝皓凝穿裤,孙即召见她。之后,校方多次指其所穿西裤布质不合规定,孙更曾2度在学生面前评论她的衣着,使其感到有压力、焦虑和受威胁,遂于3个月后辞职。
原告人认为,学校的服饰要求是剥削她穿着西裤的自由,她不满学校对女教师服饰要求较男教师严苛,遂入禀,要求法庭颁令,学校不得再硬性规定女教师穿裙,并要赔偿她的损失及作书面道歉。
香港平等机会委员会表示,会把个案放上网,让雇主参考。事件会向社会发放一个更清晰讯息,以便雇主在制订守则时有更清晰指引;该会尊重女教师和校方的和解。校方已根据他们的建议,修改服饰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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