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1月25日电 据香港文汇报报道,有香港网站早前流传国家跳水队女运动员郭晶晶被人用红外线夜视摄录机盗摄的影片及相片。香港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林瑞麟表示,根据影视处初步调查,有关影片及相片储存于香港境外网站,并已将有关资料交予警方跟进,又强调倘发现有关影片及相片在香港境内上载,当局会根据淫亵及不雅物品条例跟进。
民建联立法会议员叶国谦昨日在立法会谴责该类盗摄严重侵犯了他人隐私,又质疑目前法例的阻吓力不足,政府应考虑立法打击有人以具红外线拍摄功能的摄录机和相机等高科技产品,盗摄他人身体或侵犯他人私隐的行为。民建联主席谭耀宗质疑,目前的法例未能有效保障市民,免受于这类摄录器材侵犯私隐,政府应对现行法例进行检讨。
林瑞麟在回应时说,香港目前并没有法例规管及限制红外线摄录器材的贩卖、改装及使用,一如其它商品一样,只受到《商品说明条例》和《消费品安全条例》等法例的规管,而商务及经济发展局目前在处理商品说明条例时,并无准备就有关使用红外线摄录器材作出规管,故目前主要依靠私隐条例和淫秽及不雅物品条例,保障市民的隐私权益。
他强调,如有人使用红外线摄录器材蓄意拍摄他人无意展示的身体部分,有关人等的行为可能违反私隐条例。私隐专员在接获投诉后会进行调查,可向管有相关数据的人士发出执行指令,要求销毁影像,倘有关人等不遵从可被刑事检控,相信有关罚则已有一定的阻吓性,而私隐专员于过去3年只接获1宗有关红外线盗摄的投诉,但投诉因证据不足而未能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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