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1月30日电 据香港电台消息,香港一名职业司机借口为一名有学习障碍的少女“驱鬼”,先后三次与对方非法性交,其后更强奸她。涉案男子在香港高等法院被判入狱11年。
法官判刑时说,53岁被告周锦华利用事主的无知、迷信及羞愧之心,一再侵犯她。根据事主的创伤报告,她有失眠及发噩梦等后遗症,生活在惶恐当中,需要接受心理治疗。法官说,被告辩护时仍坚持“驱鬼”说法,毫无悔意,所以重判他入狱11年。
案情透露,被告经朋友介绍认识事主。去年3至5月,他在天水围家中,三次借口为事主“驱鬼”,促使对方与他性交,再于去年9月,在私家车上强奸事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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