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2月31日电 据香港大公报报道,香港政府规定全港的业主立案法团必须购买第三者保险的法例在元旦日生效。民建联收到已购买第三保的法团投诉,接获保险公司近日通知,需要加保才符合法例要求。
立法会议员叶国谦说,购买最少一千万元第三者保险已经合法,他认为有保险公司浑水摸鱼。民政事务总署表示,已就一些业主及法团被要求购买额外一份第三者风险保险的情况,实时联络香港保险业联会表达关注。
民建联中西区支部近日收到中西区三十多个业主立案法团求助。大厦投保的保险公司向法团表示,现时购买的第三者财产安全保险未能满足最新法例要求,法团必须另外购买一份第三者人身安全责任保险。西环均益大厦一期业主立案法团代表透露,原已买了一份保额五千万元的第三者公众责任保险,但保险公司最近称保单未符合明年实施的新法例要求,要法团买多一份一千万元的保险。
叶国谦与民建联地区干事杨学明先后多次接触民政事务局和民政事务总署多名政府官员,获得答复是大厦已经购买不少于一千万公众责任保险便已符合法例要求,如保险公司以没有保险通告等理由要求另外购买一份第三者人身安全责任保险,则可以向香港保险业联会作出投诉和求助。不过,香港保险业联会的求助热线从未接通,留言信箱亦一直爆满,令到法团求助无门。叶国谦和杨学明批评,政府漠不关心,保险业界浑水摸鱼,导致响应政府要求一早购买公众责任保险的业主立案法团变成受害者。
民政事务总署表示,保联致会员公司的通告列明,在处理投购第三者风险保险的申请时,在不涉及额外风险的情况下,应提供无须收取额外保费而又符合法例规定的方案,供消费者选择。法团或业主如在投购第三者风险保险时遇到疑难,可直接联络各区民政事务处大厦管理联络小组。署方重申,为大厦购买第三者风险保险,是让业主和公众的利益得到最佳保障。法团只要按上述步骤,证明法团已积极尽力尝试投保,在法例生效后,署方不会实时向法团提出检控。
参与互动(0) | 【编辑:张婷婷】 |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