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月5日电 据香港《明报》报道,曾有侵犯未成年少女前科的年轻男侍应,透过互联网相约未成年少女在公众地方玩性虐游戏,又绑起女友双手奸污对方,被控强奸和非礼等共20项控罪,昨天于香港高等法院被重判入狱18年。
控方引述被告向感化官透露,被告犯案时除了把过程拍摄下来并在计算机存盘,更详细记录事主名字、生日、住处、电话等数据,更自称自己的性伴侣达300名。
身形瘦削、外貌木讷的被告欧某(25岁)2006和2009年已分别因以淫照恐吓女童,以及与15岁女童性交并非礼而受惩,惟在2009年2月出狱后,又犯下本案共20罪,性侵犯6名受害人,其中4人遭侵犯时尚未成年。他早前受审被裁定强奸及企图强奸两名分别16岁及19岁少女罪成,而他早前已承认非礼另外4名未成年少女,昨日被重判后仍一脸镇定。
根据案情,被告每次侵犯事主的手法类近,无论在室内室外,被告多先把对方四肢捆绑或蒙上眼睛,接而性侵,其间拍下照片或影片存入计算机,详记事主名字、生日、住处和电话,分门别类排序珍藏。辩方求情指出,被告因父母早年离异,致使他钟情“五花大绑式”越轨性行为,并非有心伤害众事主。
被背景报告形容内向的被告犯案时有如另一人,藉网络游戏寻找猎物,受害人大多未成年,在2007年至2009年他侵犯6名受害人时更无视私隐,事发地点遍及室内室外,除于自己或事主的寓所,更曾在后巷、天台、公园、伤残人士厕所、时钟酒店以至巴士车厢与侵犯不同事主。
除了场所不同,被告也喜以绳索捆绑事主施以性虐,更会给受害者一些变态要求。其中一名事主欲与被告分手,遭被告威胁公开照片,事主的母亲报警求助,终揭破被告狼相。
法官潘敏琦怒斥被告早有前科仍乐此不疲,她引述被告背景、精神和心理报告,指被告问题多样,精神方面有恋童和虐待倾向,属变态及反社会人格障碍,心理上他崇尚非主流性行为,性观念扭曲,且自控能力低落,“对受保护人群,是危险人物”;被告2006年恐吓少女被定罪后曾结婚,但最终离婚,并再次上网猎艳不能自拔,终干犯本案,显示“过去刑罚无作用”,重判被告监禁1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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