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地房地产企业、港交所上市公司首创置业15日晚发表公告说,公司日前与发行人、牵头经办人订立认购协议,将发行总额为11.5亿元、年利率为4.75%的有担保人民币债券。
公告说,这笔三年期人民币债券将于2014年到期。债券利息每半年支付一次。公告还显示,这笔人民币债券的发行人是首创置业的全资子公司首置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汇丰银行是此次债券发行的唯一牵头经办人兼唯一账簿管理人,德意志银行为联席经办人。
由此,首创置业成为第一个在港发行人民币债券的内地房地产企业。首创置业总部设在北京,于2003年6月在香港上市。
数据显示,自2007年6月中国人民银行允许内地金融机构在港发行人民币债券以来,约有30笔离岸人民币债券在香港发行,总金额超过630亿元人民币。发债主体也由最初的内地金融机构,扩大至2009年的国家财政部及香港银行在内地的附属公司,随后进一步扩大到普通企业及国际金融机构。
截至目前,除财政部外,已在香港发行或推出人民币债券的发债体包括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汇丰银行(中国)、东亚银行(中国)、香港合和公路基建有限公司、麦当劳、亚洲开发银行、世界银行及世行旗下的国际金融公司、中国重汽、华润电力、招商局集团(香港)、中电国际、台湾永丰余开曼群岛公司等。(记者林建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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