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3月7日电 据香港明报报道,香港一女教师邝皓凝去年因被曾任教的中学多次要求她改穿裙上班而入禀法院,指校方涉性别歧视,争取3年后获校方道歉赔偿。香港平等机会委员会(简称“平机会”)主席林焕光昨表示,上星期刚接获两宗同类投诉,汲取上次经验,会加快处理案件,减低事主所受压力,又指部分学校对女教师“端庄”的定义过时,有必要“移风易俗”。
3年前首日上班即被校方“要求穿裙,不准穿裤”的女教师邝皓凝,去年入禀控告学校性别歧视之后,获校方道歉赔偿,双方庭外和解,并未成为法庭案例。
邝皓凝昨获邀出席校园性别平等论坛,直言事隔大半年,社会渐遗忘事件,部分学校仍未改善问题。她又指摘教育局当年因为“欠第三者在场”,不受理她的投诉,批评当局对教师被歧视的响应令人失望。
平机会主席林焕光直言,自去年教师服饰案后,教师和学生就校园歧视查询有增加,上星期经教协转介收到两宗投诉,均涉及校方要求女教师改穿裙上课,平机会稍后会约见两名教师,在适当时候向学校跟进,期望校方能通过反思改变,不用“闹上法庭”。他又指出,教师遇到不公对待,应主动求助。
香港女教师协会会长兼福建中学副校长周萝茜认为,不少学校至今也潜藏规定学校女教师要穿裙,幼儿园教师要穿粉色或黄色系制服上班,显示管理层未能与时并进,“其实为方便教师工作,学校应更有弹性,穿裤也可以很端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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