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3月31日电 据香港文汇报报道,香港一名债台高筑的保险经纪,串谋无业友人,在尖东海旁将夜总会任公关的女友灌醉后推落海溺毙,图骗取巨额保金。保险经纪30日被裁定谋杀罪成,被判处终身监禁;其友人则因企图谋杀罪成,判囚21年。法官邵德炜判刑指案件是他从事法律专业以来首见,并批评两名被告冷血,为一己私利,精心策划谋杀无辜女子。
2名被告依次为无业的江某(29岁)及案中死者男友邹某(32岁)。他们被裁定于去年2月12日,谋杀及企图谋杀34岁夜总会女公关陈某。2女5男组成的陪审团退庭商议2日1夜后,一致裁定次被告邹某谋杀罪成;首被告江某的谋杀罪名不成立,另交替控罪企图谋杀则罪成。
邵官判刑时痛斥被告行为可憎及麻木不仁,亦是他从事法律专业以来,从未见过如此骇人听闻的谋杀案,指责2人为夺取巨额保险金,觑准事主在港无亲无故,最终残害了年轻又无辜的事主。邵官不齿2人竟然连月合谋精心策划杀人案,更花时间上网研究杀人方法,之前也曾打算下手,只是苦无机会。
邵官续指,虽然首被告在海中行凶至最后一刻才决定“收手”,惜为时已晚,就算不将他判以终身监禁的最高刑罚,也下令他入狱21年。
首被告求情 行凶后悔收手
首被告代表大律师吕乐伦求情指,首被告是依从次被告指示犯案,为了使计划实行,次被告就算不懂游泳,也跳落海将事主的头按到水里,而首被告反而在行凶时终于感到“生命可贵”,在惊慌和后悔下收手,并向警方和盘托出事件,只是不想再错下去,希望法庭考虑轻判。
有消息人士指,被告千算万算,却算漏案发当日时值潮退,水深仅及腰,不谙水性的事主未有实时浸死,最后须落水行凶,并惊动途人协助,否则可能永不会有人揭发案件底蕴。
2人欠债动杀机 冒签购寿保
案情指出,分别欠债10万元及20万元的首、次被告,为了筹措欠款而动杀机。2009年11月已和事主发展情侣关系的邹某,冒女友签名购入280万元寿保,受益人则是他。2被告又上网精心研究杀人方法,邹后来更申请将事主保险金额增加100万元,只是不获批。案发日,2人将事主灌醉,并带她到尖东海旁,事先选好无闭路电视的位置将她推落海。事主在海中呼救,邹即跳下水,一手执救生圈扮救人,一手按事主头落水。期间潜水教练周启邦经过,帮手救人,惟事主已溺死。
2被告被捕后,起初指事件纯粹意外,但口供前后矛盾,表现令途人也感怀疑,后来相互指对方是主谋,江指邹邀请他合谋杀女友,并承诺对分保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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