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3月31日电 据香港媒体报道,龚如心遗嘱认证案被判败诉的商人陈振聪,31日申请上诉至终审法院。陈振聪早上并无到庭。
代表陈振聪的资深大律师周家明在庭上表示,陈振聪是龚如心遗产的受益人及执行人,遗产超过100万元, 符合当然上诉权利。
周家明表示,陈振聪是06年遗嘱的受益人,亦是遗嘱的执行者,龚如心要他分配财产。
他又以龚如心与家翁王廷歆争产案件为例,认为应容许案件转到终院。
华懋慈善基金代表律师则指出,陈振聪手持的06年遗嘱并没有指明他是遗产的唯一受益人,因此反对他上诉。
律政司的代表说,陈振聪一方始终不能确定遗产的实际金额,这宗个案与过往的遗产案例,例如已故歌手梅艳芳的遗产案不同,陈振聪并非唯一的受益人,因此反对他上诉。
上诉庭押后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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