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涉及争产案的陈振聪。 中新社发 谭达明 摄
中新社香港4月6日电 香港高等法院上诉法庭6日驳回商人陈振聪就龚如心遗产案的上诉申请,但陈振聪表明会直接向终审法院提出上诉。
这已是高院上诉庭今年以来第二度驳回陈振聪的上诉申请,意味着陈振聪只能直接向终审法院提出上诉,就这宗世纪争产案展开“终极一战”。
根据上诉庭6日的裁决指,陈振聪手持的龚如心2006年“遗嘱”只是“遗嘱”的一部份,而非遗产的全部,上诉人不会取得遗产的全部,亦不是唯一继承人,因此与龚如心家翁王廷歆和艺人梅艳芳的争产案不同。
此外,虽然陈振聪一方指案件涉及的遗产超过港币100万港元,根据规定有当然上诉权上诉至终审法院,但上诉庭不同意,认为陈振聪并非唯一受益人,不能确定陈振聪最终能否得到超过100万港元的遗产,因此认为他无权上诉至终审法院。
根据媒体报道,陈振聪在争产案连败两仗,须支付华懋慈善基金、遗产管理人及律政司三方逾2.4亿港元讼费。而陈振聪的上诉再被驳回后,他已透过公关公司对外宣布会直接向终审法院上诉。
在去年2月输了遗产案第一仗后,陈振聪涉嫌“伪造文件”被警方拘捕,他目前正接受警方调查。香港高等法院上诉庭今年2月驳回陈振聪就这宗遗产案的上诉后,陈振聪随即提出上诉至终审法院的申请,但同样遭到驳回。
据报道,在接连遭遇挫折后,陈振聪曾尝试向立法会议员求助,但根据他所说,有资深立法会议员劝他放弃上诉至终审法院,认为他必输无疑,还要他准备面对刑事审讯。(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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