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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现非法租内地妇待产住宅 民政署认接投诉(图)

2011年04月13日 10:38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图片来源:香港明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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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网4月13日电 据香港明报报道,去年逾4万宗内地到港产子个案中,逾3.2万名婴儿的父母均是内地人,有香港中介公司看准内地孕妇来港待产和产后合共十多日,均要有人煲汤煮食以养身,故非法将住宅房屋以日租形式租予内地孕妇短期居住,甚至公然在网站列出待产公寓地址、日租价目及单位照片招客。

  设施整全 称可找专人照顾

  报道称,有港出租屋以邻近各大医院、车程10分钟以内作卖点,列明厨房设备整全,可煲汤煮饭,甚至可代找专人照顾母婴起居。但记者翻查牌照事务处的持牌旅馆名单,并未发现相关屋苑已领牌照可作日租招客。

  记者早前以租客身份,跟随中介公司职员前往旺角一个出租待产公寓房屋,现场所见,该400多呎两房一厅如普通住家设备齐全,厕所亦特别备有宝宝凉盆、洗衣机。屋内正有一名来自广东的内地孕妇租用待产,闲谈间她透露是由一名曾在香港产子的内地嫂子介绍,知道门路租用此屋,她待生产后办理好孩子的相关手续,便会返回内地。

  可日租可月租 港民政署认接投诉

  港中介公司职员说,若有意租用该单位,不管只是数天,还是要包月,最好能在1个月前预约缴付约1000至2000元订金,待产入住时则要缴付全数租金。

  不过,香港民政事务总署表示,无论是旧式唐楼或新式屋苑,若提供收费的住宿,而租出期少于连续28天,必须先领有旅馆牌照方可经营,对于无牌待产公寓入侵住家,港民政署发言人证实,牌照处亦曾接获“有关提供处所给内地产妇作短期住宿”的投诉,并将有关个案归类为“怀疑无牌经营旅馆”个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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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张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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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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