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香港文汇报报道,陈国基是港府派往驻京办的“先头部队”,“1998年用的临时办公室已经在北京”,可是当年他的普通话能力属“煲冬瓜”水平,因此驻京初期经常闹笑话。陈国基忆述,当年想趁工余学习普通话,有朋友就建议他不如报读课程,既可了解国家,顺便也学习普通话,一举两得,“(驻京前)有听过人大、政协、国家体制、法律,但只知皮毛,于是报读清华的国家法律课程”。
报名时,陈国基询问清华工作人员每星期上几晚课,“他说一星期一晚课,心想能够应付”。谁知原来因为他的普通话不灵光,把话听错了,“是一星期有一晚不用上课!要上六晚课,只有星期日没有课!”结果,陈国基驻京3年,过了3年驻京办、清华大学两边走的紧张生活。
当年陈国基是班中唯一“港区代表”,教授每堂都会向他发问,“ 香港实行普通法,内地实行大陆法,讨论内地、香港有何不同时,就一定会问我,所有人都认得我,想跷课也不行!”陈国基笑说,班上没有人懂广东话,“要不就不说话”,他的“煲冬瓜”因此极速进步。他说,课程加深他对国家制度的认识,也建立人际网络,“现时有法律问题,可即时致电法律系教授,有专家回答当然太好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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