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南宁5月12日电 (记者 林艳华)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12日透露,经中国教育部同意,2011年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的18所高校继续在广西招收自费生,其中香港特别行政区12所,澳门特别行政区6所。
据了解,今年香港特区的12所高校在广西招收自费本科生,参加2011年普通高考的广西籍考生均可报考。其中香港大学、香港理工大学、香港科技大学、香港浸会大学、岭南大学、香港教育学院、香港公开大学等10所高校进行单独招生,考生须直接向这几所学校报名。报考这10所高校考生也可同时填报2011年全国普通高考志愿,须注意的是,凡被10所单招院校录取并经本人确认就读的考生,不再参加内地高校统一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则可按其所填的全国普通高考志愿参加内地高校投档录取。
香港中文大学、香港城市大学等2所高校参加全国统一招生,考生将按内地普通高等学校报考方式报考,统一填报志愿。两所高校在广西的招生录取工作安排在广西普通高校招生提前批次,按广西规定的招生程序投档,由两所学校进行网上远程录取。
今年,澳门大学、澳门科技大学、澳门理工学院、旅游学院、澳门镜湖护理学院等5所高等院校将在广西招收自费本科生、预科生,户籍在广西并参加2011年全国普通高校统一考试的考生均可报考。有意报考的考生,可直接通过这5所招生院校网站报名。录取时,招生学校将根据考生志愿,依据考生的高考成绩及本校的相关要求进行录取。
澳门大学、澳门科技大学、澳门城市大学等3所高校将在广西招收自费研究生。考生报考这3所学校时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今年教育部同意港澳特区高校在内地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而澳门这3所学校的报考者必须是在广西普通高等学校就读且高中阶段户籍也在这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户籍在广西的本科往届毕业生可报考工商管理、公共行政管理专业,若报考其它专业,必须参加内地全国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且初试成绩达到国家规定的分数线。
据悉,凡被这18所香港、澳门高校录取的学生,应在报到前凭学校的录取通知书及本人身份证、户口本(赴港读书的新生还需出具香港入境事务处签发的进入许可文件)到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办理因私赴香港或澳门的手续。而学生在就读期间,其内地户口不被注销。同时,对于内地学生在香港、澳门获得高等学校颁发的学历、学位证书,内地教育行政部门予以承认。在香港、澳门高校学习的内地学生毕业后,自主择业,政府不负责安排工作。
广西招生考试院提醒广大考生,以上各高等学校的报名截至日期不尽相同,考生应及时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及以上学校的网站进行查询,以免错过报名时间。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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