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关于香港“三公消费”的旧闻屡见报道,引人遐想。譬如香港有17万公务员,专车仅有20部;特首曾荫权于2008年赴广州公干,仅花费420港元;2007年,廉政公署卧底行动,5人点了鲍鱼、鱼翅,花费4450港元,由公款付账,被检方质疑他们用特区政府钱吃“豪宴”,等等。
2010年,香港地区的廉洁指数稳居亚太区中的第二位,仅次于位居榜首的新加坡,实非浪得虚名,令人艳羡。在内地,莫说高级公务员,哪怕小小科级干部有专车,甚至专职司机都不出奇,至于公款吃喝,就更不在话下,某市烟草专卖局一个月的接待费就高达200万元。一年数千亿元的“三公消费”就是这样烧掉、吃掉、玩掉的。公众对香港铁腕反腐感兴趣,好奇之外,更有由彼及此的感怀。
香港也曾腐败过,上世纪六七十年代,公职人员贪腐成风,百姓怨声载道。在短短数年内,扭转乾坤,直至今天河清海晏,他们又是如何实现善治的?纵观香港整个操作过程,除廉政公署这个强有力的体制保障之外,透明政府、零容忍政策、公民教育、舆论监督等都是反腐的必要条件。
更进一层拷问,香港经验能否复制,他们做得到的,我们能否做到?新加坡和香港地区的反腐经验都表明:即使在行政体制内求解——独立的治贪机构、透明的运行过程、高度的公众认同——廉政也可以有保障。这种路径对我们来说,是难度相对较小、比较容易接受的。毋庸讳言,反腐走到今天,技术瓶颈远远小过意愿不足,成功经验摆在这里,关键在于愿不愿意搞“拿来主义”。 (连海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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