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6月1日电 据香港《星岛日报》报道,香港商人陈振聪不满被香港税务局追税3.4亿元,提出司法复核,高等法院判他胜诉。
陈振聪今日并未有出庭,由代表律师到法院取判决书。他指,税局早前发出的评税通知书寄错地址,令他不可以在指定限期内,对评税作出反对。高等法院经聆讯后,裁定陈振聪胜诉,下令税局要给予足够时间,让陈振聪提出反对理据,税局亦要重新审视他提出反对的理据,陈振聪可取回今次司法复核案的九成堂费。
税务局早前入禀区域法院,向陈振聪追收利得税和物业税合共3.47亿元。不过,陈振聪表示,税务局将评税通知书寄到律师行的旧址,未有寄给他的税务代表,令他未能于限期一个月内提出反对,于是要求法院司法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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