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6月8日电 据香港文汇报报道,一名持双程证赴港的内地女子,在香港逗留期间,非法任职陪月员,被控一项违反逗留条件罪。该名女子7日于沙田裁判法院承认控罪,被判监2个月,是香港入境处首宗成功检控黑工陪月员的案例。入境处在被告身上搜出一张怀疑是中介人公司的卡片,亦拘捕了涉嫌雇用她的香港妇人协助调查。
报道称,44岁被告王某于本年4月28日持通行证入港,通过一位叫阿莹的朋友介绍,由5月11日起在女子张某的西环住所居住,任黑工陪月员,负责为张煮饭及照顾一初生婴儿。5月12日,香港入境处人员到该单位搜查,看见被告正在沙发上给一名婴儿喂奶,并发现被告为内地访客,于是将她拘捕。被告在接受调查期间,声称受一友人介绍照顾张妇及张的婴儿,因张的丈夫不在香港。
香港入境处特遣队指挥官左伟基昨日在庭外表示,该处发现市面上有中介公司声称可安排内地人到港工作,并根据线报而展开行动。在被告身上亦搜出一张卡片,怀疑属于中介公司,表示会继续追查是否有中介公司或其他人安排被告来港工作。
左伟基也表示,涉案的香港妇人亦已被拘捕协助调查,而张声称与被告是认识的,左伟基称,多数聘用非法劳工的人士,都与所聘劳工有关系或相识,贪方便地聘用他们。
左伟基强调任何访客未得批准而接受有薪或无薪的工作,均属违法;而协助或教唆访客在港非法工作亦属违法,2项罪名一经定罪,最高刑罚为监禁2年及罚款5万元。而雇用非法劳工,一经定罪,监禁是无可避免的,最高可判罚款35万元及监禁3年。左伟基亦表示会密切留意蒥民的举报,及与内地机关保持紧密联系,以打击这些非法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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