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6月14日电 据香港中通社报道,香港2011年度村代表选举的选民登记由6月13日起至7月16日进行。特区政府民政事务总署发言人呼吁说,尚未登记的合资格人士,如希望登记成为今年选民登记册所认可的选民,请于7月16日或之前登记成为选民。
据港府对外发布,村代表分为原居民代表及居民代表两类。由原居乡村/共有代表乡村的原居民、其配偶或尚存配偶选出的原居民代表,代表所属乡村的原居民就村内事务反映意见,以及处理与原居民合法传统权益及传统生活方式有关的事务。居民代表则由各条现有乡村的居民(包括原居民及非原居民)选出,代表在乡村内居住的居民就该村事务反映意见。
发言人说,两种选举的选民登记资格不一,申请人要清楚了解自己是否符合资格登记。凡年满18岁,并持有认可身分证明文件的原居民、其配偶或尚存配偶,均可登记成为原居乡村/共有代表乡村原居民代表选举的选民。至于居民代表选举的选民,则必须是年满18岁的香港永久性居民,并在紧接申请登记为选民当日之前的3年内,一直是该现有乡村的居民,而其村内的住址为其主要住址,而主要住址是指其唯一或主要家居居住地方的地址。
民政事务总署会透过村代表选举网页、小册子、海报、横额及报章广告等,鼓励本地及海外合资格人士登记为选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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