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港澳新闻

中大与深圳签协议筹建香港中文大学(深圳)

2011年07月05日 10:30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中新网7月5日电 据香港中通社报道,香港中文大学(中大)与深圳大学在深圳市政府的支持下,拟按合作办学形式,筹建香港中文大学(深圳),双方4日在深圳签署协议,标志着中大开展深圳办学的一个重要里程碑。

  协议由中大校长沈祖尧教授及深圳大学校长章必功教授签署,并由中大校董会主席郑海泉博士、广东省教育厅罗伟其厅长、深圳市副市长吴以环女士等见证。

  郑海泉在签署仪式上表示,中大在深圳办学的目的,是培育具有国际视野、才德兼备的创新型高层次人才,并为国家高等教育体制改革探索新路。同时,透过深化粤港教育、科技、文化等领域的合作,促进优势互补,推动珠江三角洲地区的长远综合发展。香港中文大学(深圳)将秉承中大的优良学术传统,力争成为扎根深圳、立足中国、面向世界的一流研究型大学。

  根据双方签订的合作协议,中大负责日常管理、教学科研、招聘教师,并参照香港中文大学的办学理念和运作模式,以使办学水平与大学本部一致。深圳大学负责联系深圳巿政府,落实中大(深圳)所需要的办学场所和相关配套设施。

  中大(深圳)校园位于深圳巿龙岗区大运公园南侧,占地约100万平方米,其中建设用地约50万平方米。中大(深圳)计划分两阶段达到约11000名学生的规模。中大(深圳)将择优录取学生,通过全国统一高考和自主招收生方式招收本科生。研究生则参照中大现行模式,严格按照学业和研究成绩择优录取。中大教务会负责中大(深圳)的课程审批及监管。

  中大(深圳)将采用双语﹝中英﹞为教学语言,并着重新兴学科和交叉学科,成立初期将主要开办理工及经管类学科,例如信息工程、能源工程、先进制造、环境科学与工程、生物科学、材料科学、金融服务、工商管理及经济学等。

  中大在2009年10月成立专责小组,开始探讨在深圳办学。去年2月与深圳巿人民政府签订教育合作备忘录,并于今年3月与之签订框架协议。(完)

分享按钮
参与互动(0)
【编辑:吉翔】
    ----- 港澳新闻精选 -----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视频图片2010}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