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7月20日电 据香港大公报报道,两名男子3月期间趁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曾荫权出席纪念辛亥革命活动时“踩场”,涉嫌撞特首心口,被控扰乱公众秩序,案件19日在九龙城裁判法院续审。
裁判官陈仲衡裁定表面证供成立,两人选择不自辩,控辩双方均未完成结案陈词,案件押后至下月11日续审。
两名被告是黄俊杰(25岁)和黄浩铭(22岁)。辩方大律师结案陈词时说,黄俊杰有多次机会接触曾荫权,但没有这样做。控方其中一名证人、行政长官的保安主任汪智诚作供时,只交代黄俊杰和曾荫权相距一个身位,但不肯定二人有没有身体接触;另一被告黄浩铭在事发时,手里拿着粟米斑腩饭,从录像片段显示他有意图掷向在场人士,但不构成引起实时暴力的威胁。
控方在结案陈词时表示,不一定要有暴力或构成实时危险的行为才会破坏社会秩序。黄俊杰用身体推撞一名历史博物馆职员,令职员手指受伤,而黄浩铭在示威期间不断叫嚣和走近曾荫权,令在场人士产生恐慌,两件事均证明二人破坏社会秩序。
事发当日负责看管黄俊杰的警员早前作供时表示,曾问黄俊杰为何会在现场出现,黄俊杰说是因不满港府派发6000元政策,要向曾荫权抗议。昨日,辩方要求剔除该警员的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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