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澳门8月2日电 (记者 龙土有) 记者2日从新闻发布会获悉,澳门特区政府行政会已完成讨论《取消使用登船和离船设施费用》行政法规。根据法规,澳门特区政府将取消向海路乘客征收19澳门元离境税。
行政会发言人梁庆庭介绍说,有关税项由90年代开始征收,税收已附加于往来澳门与外地的船票票价内。近年来澳门经济持续发展,政府财政收入不断增加,特区政府认为有条件取消有关税项,以增加旅客来澳门旅游消费的吸引力。
据了解,澳门特区政府2010年有关税项收益为1.83亿澳门元。
该行政法规自公布后30天生效。预计最快9月初起,往来澳门与外地的船票,将毋须缴付19澳门元的税款。(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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