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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佣居港权官司香江发酵 高院将在本月22日开庭

2011年08月08日 00:37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中新社香港8月7日电 题:外佣居港权官司香江发酵

  中新社记者 曾嘉

  周日的香港中环被称为“小马尼拉”,因为法定假期假期,以菲律宾籍为主的外籍女佣在遮大花园、汇丰银行总部楼下、过街天桥和地道等地休憩、谈天、聚餐,形成独特风景线。不过7日的中环与以往周日稍有不同,不同团体举行游行,表达赞成及反对外佣享居港权。

  30多名外佣在遮打道及雪厂街交界示威,抗议政府歧视外佣,指外佣应该与香港市民一样,享有《基本法》赋予的权利,可享有居港权;同时,数十位民建联成员,在中环政府总部外请愿,他们担心外佣一旦成功争取居港权,会令香港人口大幅增加,出现争学校、轮公屋、迫医院的情况。

  近一个月来,关于外佣居港权问题已成为香江街头的议论热点。事件源于去年年底,有3位来港25年的菲律宾籍女佣向香港高等法院提出司法复核,他们认为目前的入境条例违反《基本法》精神,要争取永久居港权。高院将在本月22日开庭审理。

  《基本法》第24条第4款规定: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成立以前或以后持有效旅行证件进入香港、在香港通常居住连续7年以上并以香港为永久居住地的非中国籍的人,可成为香港永久性居民。2000年港府修订入境条例时,规定外佣在港工作不符合通常居住的定义。3位入禀高院的菲佣认为,入境条例构成歧视,并违反《基本法》。

  欧美等外籍人士居港7年就可以获得居留权,而外佣则不可以,外佣的矛头瞄准入境条例。当年在立法会出任相关入境条例修订草案委员会副主席的杨孝华接受媒体采访时解释,指入境条例与《基本法》并无抵触,因为入境条例规定7种或8种人士不算长期居留,不可以有居留权,包括外地劳工、解放军、外地佣工或是合约制来香港工作的,他们不是真正申请来香港定居的。“我自己看不到有抵触的地方,我们当时考虑是依照《基本法》24条进行本地立法的。”

  目前在香港的外籍佣工约30万人,他们大都来自菲律宾、印度尼西亚、泰国和尼泊尔等亚洲国家,当中有10万在香港居住超过7年。特区政府评估,一旦外佣争取到居港权,10万外籍佣工及他们30万左右的配偶和子女将有资格为香港永久居民,给香港的人口政策、社会福利与劳工市场带来压力。

  民建联特别邀请副主席李慧琼及民建联妇女事务委员会主席葛佩帆博士,评估案件对香港各方面带来的影响:假若这批外佣成为港人,他们即有资格申请家庭团聚。以4人基本家庭计算,这批外佣将额外带来12万5千名配偶及25万名儿童,最终香港的人口将增加50万人;若这批外佣选择外出工作,而不是继续家佣工作的话,失业率将由现时3.5%升至7%;当外佣的家人来港后,他们即可申领“有3名成人/儿童的家庭综援”,届时港府每年的综援开支将高达128亿;外佣及其子女可以家庭资格申请公屋,政府需要动用525亿元额外兴建165座公屋; 假如外佣的子女全部入读小学,政府每年的教育经常性开支将为89亿,并需开设327所小学,因此共需花621亿元建筑开支。

  香港政团自由党日前就事件以电话访问800名市民,超过八成受访者反对外佣可拥有居港权。

  面对未知的审判结果,港府目前正研究对策预案。为了尊重司法独立,行政会议上周决定,在法院未有最终裁决结果前,不会实施任何应变措施,包括要求人大释法、“截龙”等行动。港府的策略是当前尽全力打好官司,若出现政府败诉,便会向法院申请暂缓执行,并会上诉至终审法院。(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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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卢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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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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