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8月12日电 据香港文汇报报道,内地来港当酒楼侍应的31岁失婚妇人齐美群(见图),在屯门其任职酒楼结识较她年长33载的64岁贸易商人茶客X先生,女侍应主动邀请X到其闺房寻欢作乐,之后获男方馈赠1.5万(港币,下同)款项。
2日后,女侍应向男方借口搞生意商借20万元被拒,短短2日内发出3个勒索短信,命对方存入50万元,否则把2人交欢的片段在互联网公开发放,男方报警求助。这位被辩方形容为“翻版陈学殷”的女侍应,11日在区域法院承认勒索罪名,被判入狱20个月。
辩方律师求情指,被告内地出生,后来嫁给港人,2005年偕女儿来港定居,2008年因遭夫殴打而离婚,女儿由前夫抚养,被告在酒楼每日工作11小时自食其力,没有依靠综援(社会保障援助金)。今次事件因被告不满X故意逃避她才犯案,被告从无意图把2人的交欢片段公开。希望法庭考虑“陈学殷”事件仅判15个月而轻判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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