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8月17日电 据香港文汇报报道,曾代表香港夺得亚运健美项目金牌的陈润韬,因涉行贿沦为阶下囚。上诉庭认为,他或相信自己只是交罚款,并不等同贪污行贿,下令撤销控罪。据悉,服刑近10个月的陈润韬未有疏懒,在狱中每日举胶水桶锻炼,依然保持健美身段。其代表律师表示,陈从无行贿和服禁药,对今次上诉很有信心;又透露日后或向香港健美总会兴讼追讨款项。
43岁的陈润韬去年11月被裁定串谋行贿罪成,判入狱16个月。上诉庭昨日聆讯不足2小时后,裁定陈上诉得直,定罪及刑罚撤销。陈当庭获释,表现冷静,缓缓步出犯人栏,与公众席亲友握手拥抱,有人感动落泪。陈润韬在庭外称:“最想立刻回去跟家人一起。 ”
虽然陈润韬饱受牢狱之苦近10个月,但据悉他在狱中靠举胶水桶作负重训练,甚至连仓友也一同练习。昨日他精神饱满,保持健硕身形。陈润韬原于下月17日服刑完毕,随着昨日重获自由,他寄望可以重执教鞭,培育年轻人参与运动。
另外,香港健美总会前主席陈少文早前被裁定骗取香港体院及康文署资助,串谋陈润韬及2名运动员行贿,被判囚3年。他没有律师代表,昨日申请减刑。鉴于陈润韬定罪获撤销,上诉庭把陈少文刑期上诉押后再讯。
控方案情指,陈润韬被验出曾服食禁药而被罚停赛后,渴望参赛心切,涉嫌于2006年初至12月期间,串同陈少文及香港健美总会教练何灵光,以10,000美元行贿亚洲健美总会秘书长蔡保罗,作为缩短停赛期以赶及参加2006年多哈亚运的费用。控方昨日指,陈润韬有多年参赛经验,明知被罚停赛,不能罚款了事。
但上诉庭法官夏正民不同意,指出并非所有不恰当付款都属贪污。陈少文及何灵光当时以“罚款”名目要求陈润韬付款,虽然陈润韬可能知道罚款不符合比赛规例,但不等于他知道那些是贿款,故不构成行贿刑事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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