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8月26日电 据香港文汇报报道,香港X富商被酒吧女郎勒索1.39亿元港币案续审,X25日在庭上揭露自2007年底,遭女被告连番恐吓“买凶杀害他全家”后,又遭被告迫令每周5天见面,每次最少5至6小时,令他精神上成为被告的俘虏及囚犯;其妻亦因此精神崩溃,自扯头发自残,又因担心女儿安全,他又被赶离家。X形容被告对他的行为有如“美国那么惊拉登,因为被告不怕死”,才令他无计可施。
50岁富商X25日续作供称,2008年6月中至2009年2月底被告到加拿大居住,但其家中电话及夫妇手机仍接获逾千个相信来自同一人的滋扰电话。及至2009年2月底,被告来电表示刚从加拿大返港,并谓“要取回应得的东西”。
精神上被告俘虏 引发心脏病
他指出,由于2007年底,被告迫令他每周5天见面,每次最少5至6小时,令他精神上成为被告的俘虏及囚犯,引发他心脏病发及患上精神病,入住医院12天后仍要接受治疗,更令他过去数年几乎完全丧失工作能力。
X指被告回港后曾在电话中扬言“我要你一家三口血流成河,我要你一家三口生不如死,家破人亡,不可以再双宿双栖。”X将被告已返港一事告知生意拍档Y及Z后,他们3人都感到“天塌下来”。
X富商表示,被告回港时刚过了她的签保守行为一年期限,但被告今次却勒索“天文数字”的款项,他表示“现在金融海啸,我已无晒钱”,但被告即指他名下还有位于南区的豪宅,市值1.2亿元港币,要他出售豪宅或把物业业权转给她。X称由于被告不断恐吓要伤害他的家人,甚至会伤害他的生意伙伴Y及Z先生,他只好转账了80万元港币现金到被告名下户口。
知道妻女迁居 家人聘用保镖
但被告收款后仍持续作出恐吓,甚至说出他女儿在南区某所学校读书,又知道妻女曾迁往他名下浅水湾豪宅居住1个月,又知悉他一家人更换了房车及聘用了保镖,令他十分震惊。X形容被告的行为有如“美国那么惊拉登,因为被告不怕死”。
X忆述被告曾致电到他位于观塘的公司,向他的秘书A小姐出言恐吓,表明“我现在X家楼下,X若不马上回家,我就上楼搞X的家人。”X称他最后在跑马地寓所平台见被告,并叫Y先生到场,又着A小姐在路口看守视察有否黑帮人马。他与被告争吵后,终决定报警,X解释“我若不尽快赶走被告,相信妻子会发癫。”警员到场后,被告情绪激动,出手打他。
声言作不利供词会伤害家人
警员其后曾要他录取口供,但他因翌晨要返内地,故同意稍后才补录,其后他接到被告来电,被告声言若他作出不利的供词,令她不可离境返回加拿大,他的家人便会受到伤害。结果X通知警方拒绝提供证人供词,最后又同意支付20万元港币予被告。
38岁被告祁春艳,被控9项勒索及1项妨碍司法公正罪名受审。X富商将于26日晨开始接受辩方资深大律师骆应淦的盘问,估计需时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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