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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吧女勒索香港富翁案表证成立 被告需就控罪答辩

2011年09月01日 11:00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酒吧女勒索香港富翁案表证成立被告需就控罪答辩
酒吧女勒索X富商案:被告祁春艳(近窗弯身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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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网9月1日电 据香港大公报报道,香港富商X被前酒吧公关女友勒索1.4亿元的案件,辩方盘问完毕,法官鲍理贤裁定表面证供成立,被告需就所有控罪答辩。被告声称要与家人商讨,法官将案押后,待被告决定是否出庭自辩。另外,有报章财经版早前刊登X公司的名称,以及X和搭档Y的照片,由于法庭不容许传媒披露X的身份,鲍官着控方全面调查是否有藐视法庭之嫌。

  辩方再召X盘问,询问有关2009年一个X传给被告的手机短讯内容,内容包括X不希望做挑衅及报警的事,讲了很多伤被告心的话不是真心话。X作供称,他不懂得写“挑衅”两字,怀疑有人修改过短讯字眼。X解释,他在报警后收到被告多个表示不满的来电,为免被告发动恐吓行动才发短讯,希望被告冷静。X还否认曾承诺为被告聘请私人司机,以及协助她申请加入某一私人会所,但承认曾讲过,若被告怀了自己的骨肉,底线是每月给3万元。

  被告祁春艳(37岁),被控九项勒索及一项意图妨碍司法公正罪。2006年9月,她在跑马地Piano Bar期间认识X,获50岁公司董事X月花8万元包养,涉嫌多次勒索合共近1.4亿元,包括一幢1.2亿元南区豪宅。2007年1月,X开始不断被被告索取金钱,同年8月两人分手。

  案情透露,被告多次明示暗示伤害X及其家人,包括在“金屋”床上放一把刀,查问在深圳“搵个人”的价钱,持刀到X的寓所和公司,自残后着X“买定棺材”。X指被告曾说“要你身边的人一个一个死先过你”,被告还聘请私家侦探掌握X行踪。找不到X时,曾在深圳绑架X的生意搭档Y。被告被捕后保释期间,仍警告X别录口供,否则杀死X和Y全家。

  X曾作供称,经过一连串事件后患上精神病和心脏病,丧失大半工作能力,为匿藏医院宁愿接受无关痛痒手术,试过跑八层楼梯逃避被告追斩,又曾更换座驾、确保车底没有追踪器、聘请保镖反跟踪、家中添置大量灭火筒、匿居百三呎套房、将妻女由跑马地搬迁至浅水湾寓所等。因为此,其妻同样患上精神病,不时扯自己的头发,又为保护女儿安全而赶X出家门。为供日后法律程序备用,他曾向秘书口述勒索经过并制成66页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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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吉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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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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