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港澳新闻

香港律政司须支付陈志云讼费 TVB称尊重法庭裁决

2011年09月02日 15:10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中新网9月2日电 综合港媒报道,香港无线电视业务总经理陈志云等3人,被控5项涉及贪污的罪名,全部不成立。香港区域法院法官裁定,陈志云与思潮广告董事丛培昆的讼费,由律政司支付;第3被告无线电视前业务拓展主管陈永孙的讼费,由自己支付。

  法官解释,由于陈永孙接受廉署会面录像期间,说了不实的说话,自招嫌疑,所以要由自己支付讼费。

  无线电视2日发表声明,尊重法庭对业务总经理陈志云案件的裁决。声明又说,公司运作如常,没有任何影响。

  无线电视业务总经理陈志云等三人,被控5项有关运用职权贪污舞弊的案件,区域法院法官裁定,3人全部5项罪名不成立,当庭获释。三人离开法庭时,被大批记者包围追访感受,场面混乱。陈志云对各方表示感谢。

分享按钮
参与互动(0)
【编辑:程涛】
    ----- 港澳新闻精选 -----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视频图片2010}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