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9月4日电 据香港《明报》报道,香港一室内设计公司东主涉嫌在寓所禁锢夜总会女公关两天,并强迫她玩性虐待游戏,三度以电枪电击她,又用脚链锁她在胁上,把她强奸后离去。女公关大叫救命,有人闻呼救报警。案件3日提堂,被告暂毋须答辩,他在庭上辩称女公关出于自愿,又指二人协议好以10万元(港元,下同)作酬劳。
报道说,28岁被告关振中,报称住在大埔某村,被控于2011年8月30日至9月1日,在红磡一单位非法禁锢女公关,于8月31日在同一地点强奸女公关。被告发型特别,耳后头发极短,近头顶位置则留长并束有短马尾,身形魁梧,皮肤黝黑,身穿黑色有领T恤及架上粗框眼镜。被告于9月1日早上被捕,3日晨遭解往观塘裁判法院应讯。
裁判官马保华透露控方案情指出,该女是夜总会女公关,被告是该处常客,不时让该女到其红磡寓所暂住。8月30日晚被告返家,先用电枪电击女公关的手,然后把她困在衣柜。女公关窥见被告离开,大声呼叫救命,却见被告折返。被告建议给予10万元作酬劳诱女公关留下,女公关先答应,但其后反口要求被告让她离开,被告再用电枪电击她。
案情续指出,女公关被迫与被告同胁共枕,并被脚链锁在胁上,几个小时后遭强奸。控方称,由于整个过程中女公关太恐慌,并没有挣扎,但实际上不愿意与被告性交。其后女公关再要求离去,即遭第三次电枪袭击,被告离开单位,表示翌日才回来。女公关找不到锁匙,遂大叫救命,有人听到呼救报警,警方破门救出女公关,并在被告返家后将他拘捕。
被告警诫下否认控罪,指女公关愿为10万元提供另类性服务,警方在该单位搜出其他与性虐待有关的用品,以及在其座驾搜出两支电枪,被告承认用来玩性虐待游戏。
控方要求押后案件,以便警方检验闭路电视片段及做列队认人,且因控罪严重,反对被告保释。辩方透露,被告是室内设计公司东主,月入2万至4万,可交2万元作保释金,承诺不离港及到警署报到;惟裁判官终拒绝其担保申请。
裁判官透露,女公关称被电枪电击至背部感到痛楚,但没有晕和麻痹感觉,又质疑管有电枪是否刑事罪行;控方表示需时化验电枪的伤害程度。案件押后至9月19日在九龙城裁判法院提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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