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9月7日电 据香港中通社报道,香港选举管理委员会(选管会)6日公布2011年区议会选举的安排。
第四届香港区议会选举将于11月6日进行投票。届时全香港18区共412个选区会选出共412名议员,即每个选区选出1名民选议员。
提名期于9月15日开始,至9月28日结束。在记者会上,选管会主席冯骅法官呼吁有志服务小区的人士踊跃参选。
今届区议会选举,获提名人士必须是年满21岁的地方选区已登记选民,并在紧接提名前的3年内通常在香港居住。获提名人士必须得到有关选区的10名已登记选民在提名表格上签署同意提名,而每名选民只可签署提名1位候选人。
冯骅法官表示,今年的选民登记数字创历年新高,超过355万名地方选区选民可以在今次区议会选举投票。
投票日全香港最多将设立约560个一般投票站;此外,惩教院所内会设立22个专用投票站;警署会设立3个专用投票站。针对行动不便或使用轮椅的选民,以及少数族裔人士,大部分投票站都有特别安排以提供协助。
据悉,区议会选举每名候选人的选举开支限额为5.38万港元。候选人如当选或取得5%的有效票便可申请财政资助。就有竞逐的选举(即选区内有多于1名获有效提名的候选人)而言,资助金额为(一)候选人所获有效票数乘以12元;(二)选举开支限额的一半;或(三)候选人申报的选举开支金额,以最低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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