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9月8日电 据香港中通社报道,今年3月,香港特首曾荫权在公开场合遭遇暴力示威,胸口被撞,肋骨受伤。其后法院裁决两名被告罪名不成立。香港律政司7日表示决定以案件呈述方式向原讼法庭提出上诉。
律政司发言人表示,法官裁定被告无意图激使他人破坏社会安宁,律政司认为裁决的法律观点不正确,裁判官错误界定“破坏社会安宁”在该罪行中的意义,而且在案件事实方面亦未能正确应用有关法律。
此前有市民对媒体指出,法院判决过于宽松,是导致部分激进示威者越来越有恃无恐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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