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9月8日电 据香港星岛日报报道,香港北角电气道凤姐2008年遭劫杀,赤裸伏尸厕所,其头部塞进马桶内,警方拘获绰号“高佬”无业汉,被裁定谋杀罪成及判囚终身,惟高佬不服判决提出上诉,上诉庭认为原审法官对陪审团指引不足,未交代法医证供与辩方声称凤姐不慎跌倒的案情吻合,昨撤销其谋杀罪,待听取双方陈词后再决定是否重审。
2008年3月接连发生四宗凤姐被杀案,其中卷入电气道27岁凤姐惨遭劫杀案件,身高逾六呎、绰号“高佬”男子林培峰(33岁),被捕后坚称无意杀人,并向警员说:“我都是看新闻先知她死了”。林于案件开审前承认误杀罪,但不获控方接纳,并于2009年被陪审团一致裁定谋杀罪成,判囚终身。
上诉庭昨撤销他的谋杀罪后,考虑到陪审团根本未有机会分析相关情况,故押后决定是否重审、抑或顺辩方要求采纳上诉人承认误杀罪,其间林要继续还押。
判词指,原审法官对陪审团指引不足,剥夺林培峰公平审讯机会。法医指凤姐死于窒息,又指她头部被捆毛巾并非致命关键,估计她因头撞马桶失去知觉,而当时其颈部被卡在马桶边缘,面部则垂入马桶内,此姿势令其气道受阻塞而窒息。
上诉庭判词又指法医这部分证供,与辩方案情吻合,但原审法官只勾划法医证供,以及叫陪审团“小心考虑控辩双方结案陈词”,几乎没交代法医证供如何支持辩方案情,对上诉人不公。
案情透露,曾任厨师、但案发时无业的林培峰,与任侍应妻子及两子女同住柴湾。2008年3月16日,他在投注站赌马败北,户口仅输剩1.3元角,遂起搵快钱念头,当抵电器道一凤楼单位与谭姓凤姐拟定350元肉金后,进厕所洗澡时向对方声称打劫及箍颈,然后在单位内搜掠,劫去凤姐手机、钻石手链及八达通等财物逃去,事后将掠得的手机变卖,然后将钱存入投注户口,继续落注赌钱。
警方事后发现属女死者的八达通卡,被人在铜锣湾便利店使用购物,遂根据数据追查,最后于同月21日将林拘捕。他经带署调查时,多番强调只打劫求财,否认谋杀,他用毛巾包住凤姐面部是为阻她扬声呼救,惟凤姐自己不慎跌倒在马桶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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