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9月13日电 据香港中通社报道,香港2011年区议会选举9月15日开始接受提名,为期两周的提名期于9月28日结束。全港18区共412个选区将各自选出一名民选议员;有竞逐的选区于11月6日举行投票。
香港选举事务处12日建议获提名人士尽早递交提名表格,以便在提名截止前有时间更正表格上的错漏地方。
获提名人士必须是年满21岁的地方选区已登记选民,并在紧接提名前的3年内通常在香港居住。
获提名人士须在提名期内亲自把已填妥的提名表格和3000港元选举按金送交有关的选举主任。提名表格须由有关选区的10名已登记选民签署同意提名,而每名选民只可以签署提名1位候选人。18区的民政事务专员已获委任为所属地区的选举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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