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9月15日电 据香港明报报道,15岁少女久病未愈,其胞姐自称是风水师的男友声言要为她性交驱鬼,在3个月内二人几乎每天性交。少女对其法术深信不疑,5年多来屈服于其淫威下,并为保护自身及家人平安,直至升读大学后才揭发事件。“风水师”昨日在区院受审。
现年22岁的X就读大学3年级,昨在区域法院藏身屏风后,顶证被告阮毓健(43岁)。控罪指出,被告于2004年9月至去年1月28日期间,7次以虚假借口促致二人发生性行为。X忆述父母自幼离异,她与母亲和二姐同住马鞍山一公屋单位。2001年,二姐与被告成为情侣,被告不时到访寓所,X得悉他无正职,副业为风水师及替人驱鬼。
2004年暑期,当时升读中三、15岁的X发烧个多月,屡次求诊未愈。X供称,被告指这病是由其“鬼上身”的前男友透过性交传染,被告与二姐商议后,决定替X烧符驱鬼。案发为同年9月首两星期,X因病独留家中,被告登门叫X洗热水澡,用大毛巾裹住裸体,坐在计算机椅背向被告。被告烧符后表示X情况严重,要进行“另类疗法”。
X续指出,被告指鬼怪在其子宫,遂令她赤裸躺在床上性侵,后来被告指要性交才可成功驱鬼。X打算找现任男友“解决”,但被告阻止X,并称“等我帮你”,取出符咒叫X边读边性交。
数日后X开始退烧,其后医生验出她是感冒菌入血,但X仍对被告的“法术”深信不疑,更因被告是其胞姐男友而倍加信任。X指出,被告说鬼怪在其体内“吸气”致其体弱,甚至会丧命,要求她每天“过气”(性交)护身。同年12月,除X母及胞姐放假在家之外,被告每天到访与X性交。X身心抵受不住,被告同意性交减至每星期一次。
X续指出,去年1月被告与X“过气”后,X决定停止关系,不甘再受其威迫及“保护”,惟被告称要取回放在X体内、用来保护她的东西,要求1月27日再性交,惟那天是X生日,X拒绝,故二人于翌日最后一次性交。3日后X向母倾诉后报警。被告同年2月被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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