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警方前高级督察因协助及教唆一名毒贩在越南制造“冰毒”,今日在区域法院被判入狱3年9个月。
被告林冠桦,42岁,案发时为长沙湾警署的侦缉高级督察。案情透露,被告于2007年8月1日至10月23日期间,至少四次与一名毒贩见面。在其中两次见面时,被告正在值班。
会面期间,被告与该名毒贩讨论如何采购在越南制造“冰毒”所需的原材料,包括碘及“大料”。警方一名毒品专家证实,碘及“大料”是制造“冰毒”的材料。
被告于2007年11月30日被香港廉署人员拘捕。廉署人员搜查被告的住所,在被告的个人计算机发现存有制造“冰毒”的参考数据。(李海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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