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9月26日电 据香港文汇报报道,香港壹传媒集团旗下的免费报章《爽报》以意淫内容作招徕,社会大众对《爽报》的劣评如潮,其中1篇文章更被淫亵物品审裁处评为“不雅”,不可供18岁以下青少年阅读。25日香港3个教育团体及1个妇女团体到壹传媒集团大厦抗议,并当场撕毁多份《爽报》泄忿和递交请愿信,要求《爽报》停止刊登不当内容。
香港教育工作者联会、教育评议会、教院幼师校友会和香港岛妇女联合会,约20名代表昨日到位于将军澳的壹传媒集团大厦门外抗议。抗议人士高呼“救救孩子 拒绝爽报”等口号,谑称《爽报》为“丧报”,其色情内容毒害青少年、学校和社会风气;并当场撕毁多份《爽报》,向集团代表递交抗议信,要求《爽报》停止刊登意淫内容。
报道称,壹传媒原订只派保安员接收信件,遭到抗议人士反对,但由于管理层休息,所以由编辑部职员代为接收。抗议人士交信后在大闸绑上黑丝带,讽刺壹传媒是“黑心集团”。
香港教联会副主席王惠成表示,《爽报》及其电子版的图片、标题、内文、动画、声音广播等充斥色情信息,该报每日早上向中、小学生免费派发,荼毒心智未成熟的儿童和青少年,呼吁家长及教育界,以至各大住宅区抵制《爽报》。他续指,教联会周六开始发起“网上联署谴责《爽报》行动”,截至昨晚已有超过400人签署。
本身是中学校长的教育评议会执委曹启乐表示,除了老师外,不少学生对《爽报》色情内容感到反感和尴尬;虽然该校没有正式禁止学生阅读《爽报》,但家长会已经发出通告,劝喻学生罢看。
曹启乐又批评,香港教育界立法会议员张文光至今未有就事件表态,教联会计划向立法会申诉,促请港府介入,裁定不雅读物须加密封包装。
另外,淫亵物品审裁处公布,《爽报》于本月20日刊登一篇描绘大学生性生活的文章《枕边手机》,暂定类别为第II类物品,即“不雅物品”。据法例规定,第II类的“不雅物品”不可向18岁以下人士发布,而且必须密封包装及附有法定警告字眼;而第III类“淫亵物品”则禁止发布。
影视处截至上周五共接获128宗有关《爽报》内容不雅、淫亵、暴力及鼓吹赌博的投诉。壹传媒表示,昨日未有管理层上班,暂时未能回应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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