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0月24日电 综合香港大公报和星岛日报报道,已故香港华懋集团主席龚如心遗嘱认证案中两度败诉的商人陈振聪,或于今日(24日)向香港终审法院申请上诉许可,并提交新证据。终审法院一旦否决陈振聪的上诉申请,他将不可再提出上诉。
龚如心胞弟、华懋集团主席龚仁心表示,不怕陈振聪有新证据向终院上诉,“已审过两次,有新证据的话,一早已提交。”他说,华懋慈善基金仍未能捐助作慈善工作,希望事件尽快解决,以免影响基金运作。
代表陈振聪的资深大律师郭兆铭早前透露,由于遗产总值超过100万元港元,陈振聪有当然权利上诉,并要求提交新证据,新证据是警方调查陈振聪有否涉嫌伪造遗嘱案时、向龚如心2006年遗嘱见证人王永祥和吴崇武录取的书面供词。陈振聪弃用原审和上诉时聘请的英国御用大律师Ian Mill,改聘另一英国御用大律师John Katz,与上诉时代表他的香港资深大律师郭兆铭拍档。基金和律政司方面,分别继续聘请资深大律师张健利和何沛谦代表出庭。
若终院上诉委员会受理申请,终院将排期审理其上诉,不批准的话陈振聪需继续面对涉嫌伪造遗嘱的刑事审讯,一旦罪成最高可判监14年。
此前,据香港星岛日报报道,香港特区高等法院去年2月裁定陈振聪败诉,指他涉嫌伪造2006年遗嘱,警方随即以涉嫌伪造遗嘱罪,将陈振聪拘捕。到今年2月,上诉庭驳回陈振聪上诉。他亦于三个月后被正式起诉伪造及使用虚假文书罪,获准以现金及人事合共4000万港元保释外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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