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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医院接生内地孕妇婴儿失手堕地 应否呈报掀争议

2011年10月24日 09:20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港医院接生内地孕妇婴儿失手堕地应否呈报掀争议
    香港浸会医院曝出初生婴儿堕地伤头事件但未有呈报,特区卫生署要求院方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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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网10月24日电 据香港文汇报报道,香港浸会医院再发生罕见医疗事故。一名内地孕妇10月初在该院自然分娩,女婴离开母体的时候,负责接生的“挂单”妇产科医生怀疑“甩手”,未能接住女婴令她意外堕地,女婴右前额瘀伤。

    医院未有实时向特区卫生署汇报事件。院方重申,女婴经专家检查后情况正常,未符合卫生署规定需呈报的“严重医疗事故”定义,强调没有刻意隐瞒或故意漏报。

  特区食物及卫生局局长周一岳认为,事件虽然未符“严重医疗事故”定义,即未有病人严重创伤或死亡,但认为事件不寻常及特殊,浸会医院应及早通报,以保持透明度。

  一名内地孕妇10月4日在浸会医院分娩,由一名“挂单”妇产科专科医生负责接生,产房内有两名助产士协助,其内地丈夫则全程陪伴。据了解,孕妇采取自然分娩,医生站在产床床尾,面向孕妇,准备接住初生婴儿,但当女婴出生时,医生怀疑失手,未有及时接住令其堕地。产床与地面距离约1米,堕地后女婴右前额实时瘀伤,其父大表不满向院方投诉。

  院方于是安排儿科及脑外科医生为女婴检查,证实女婴只是轻微瘀伤,女婴情况稳定,已于10月10日出院。医院事后亦曾替她复诊一次,评估后认为其成长和活动均正常。但消息指,女婴接受检查时曾发现有问题,经跟进后痊愈。

  浸会医院一直未有向卫生署通报是次事故,直至近日有传媒向卫生署查询方揭发。而卫生署于上周五,即事发逾15天后更新网页,把是次事件纳入私家医院须呈报的严重医疗事件。

  周一岳23日出席一个公开活动后表示,卫生署现时没有规定私家医院需就初生婴儿堕地受伤等事故呈报,而是次事件亦未达“严重医疗事故”的定义,即未有造成病人严重创伤或死亡,按规定可以不用立即通报。但由于事件不寻常及特殊,浸会医院处理时应保持透明度,及早向卫生处通报。他表示,港府已要求所有私家医院参与认证计划,划一处理医疗事故,冀4年内划一公立医院和私家医院的医疗事故通报机制。

  香港妇产专科学院发言人余启文医生表示,有关事件以往亦曾发生,例如部分孕妇生产会比较快,婴儿短时间内离开母体,医护人员可能未能及时接住,亦有个别婴儿因为早产,体形特别细小,容易导致意外。他认为,要防止类似事件,最重要是有足够的医护人手,医生或助产士亦要与产妇保持沟通,顺利进行分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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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程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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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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