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0月25日电 综合香港文汇报和星岛日报报道,已故香港华懋集团主席龚如心的世纪遗产争夺案,24日终于结束。该宗世纪争产官司终画上句号,陈振聪仍要面对伪造及行使假遗嘱的刑事检控,他未来连串官司及被追讨税项,料要花上8亿元(港币,下同)才能“离场”。
争产案源于千亿女富豪、人称“小甜甜”的龚如心于2007年4月3日因患子宫癌去世,其后她的遗嘱爆出“双胞胎”,引发一场历时长达4年的争产战。坚称与龚如心相恋长达15年的陈振聪,手持龚如心“2006年遗嘱”,称是唯一受益人,但去年2月被香港特区高院裁定伪造遗嘱,其后不断“垂死挣扎”,豪花逾亿元争取上诉,最终失败收场。终院三位法官聆听陈振聪、华懋及律政司三方约三小时陈词后,退庭商讨仅5分钟,即一致拒绝批出上诉许可,理由稍后书面颁布。
终审法院24日拒绝陈振聪的终极上诉申请许可,拒绝理由稍后书面公布,至于是次讼费则择日再开庭处理。陈振聪24日未有亲身到庭,他接受记者电话访问时表示,“我尊重司法决定,会与律师研究下一步行动。”他重申被冤枉,没有伪做遗嘱,相信司法是公义的。
24日傍晚,陈振聪透过公关发出声明:“对于法庭裁决深感失望,失望是由于虽已竭尽所能,也未能履行龚如心女士生前所托付的遗愿,对龚女士深感愧疚。”他重申,绝非为龚如心的半分半毫,亦尊重法庭的判决。
陈振聪专程由英国聘请御用大律师JohnKatz出战,他陈词称,根据《香港终审法院条例第22(1)(a)》,若有人不服上诉庭判决,争议事项所牵涉金额或总值达100万元或以上,便拥有向终院上诉“当然权利”。
Katz续称,就算陈不是2006年遗嘱受益人,亦是2006年遗嘱执行人,有权代表受益人上诉,以确立2006年遗嘱,从而管理和分配遗产,此外法庭一直视争产案为重要个案,本案涉及的遗产款项庞大,亦受到公众关注,所以陈应享有“当然权利”。
署理首席法官陈兆恺则反驳指:“就算判陈振聪所持06年遗嘱属实,亦不代表他可以实时获得超过100万元遗产,因为06年遗嘱内容尚未解读,从06年遗嘱条款显见陈振聪绝非唯一受益人,他只是一个信托人而已。”
常任法官包致金亦反驳称:“上诉庭毋须在判词中逐点作出反驳,亦不能因上诉庭仅花了两个段落来分析,便指责上诉庭驳回上诉理据不足。”三位法官退庭商讨仅5分钟,即一致拒绝批出上诉许可,理由稍后书面颁布,至于是次的讼费则撰日再开庭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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