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区政府实施“额外印花税”打击短期住宅物业炒卖活动成效显著。今年前10个月,香港每月平均有确认人转售的个案85宗,比“额外印花税”推出前下跌了70%。
署理运输及房屋局局长邱诚武23日在书面答复议员提问时表示,确认人转售的个案在过去一年显著减少,充分反映出“额外印花税”在遏抑短期炒卖活动方面的成效。
确认人转售是指签署了买卖合约但没有楼契在手的买家,在交易真正完成前再将物业放盘出售。
数字显示,今年首10个月共有约7.5万个一手及二手住宅物业的交易个案,较去年同期,也就是宣布推出“额外印花税”前下跌了约34%。其中二手住宅物业市场有约6.7万个交易个案,同比跌幅约为34%。
在住宅物业价格方面,邱诚武说,今年首9个月,香港整体住宅物业价格指数累积升约13%,不过有关指数在6月已开始下跌,在截至9月的3个月共下跌了2%。
此外,邱诚武还提到,随近期发达经济体的经济增长放缓、欧洲债务问题恶化及随之而来的金融市场波动,加上自今年3月中起香港银行数度调高按揭利率,香港住宅物业市场的前景出现不明朗因素。
他说,政府会继续密切监察住宅物业市场的发展,并在有需要时推出适切措施,以确保物业市场健康平稳发展。
立法会今年6月22日通过《2010年印花税(修订)(第2号)条例草案》。根据该草案,在2010年11月20日或之后取得住宅物业的人士,若在取得该物业的24个月或以内出售或转让该物业,除非有关交易获豁免,将按照持有物业期限的长短,缴交“额外印花税”。
根据条例草案,住宅物业在半年内转手,“额外印花税”税率为15%;半年至一年内转手,税率为10%;一年至两年之内转手,则要交5%。(记者 陈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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